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迎来重要进展。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全面部署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标志着我国医保制度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长期以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存在使用范围受限、地域分割等问题。
数据显示,部分地区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现象较为突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
特别是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异地就医、家庭成员分居不同省份的情况愈发普遍,传统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
此次政策调整呈现两大显著特点。
在共济范围方面,从此前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展至民法典规定的近亲属,涵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覆盖面大幅增加。
在管理机制方面,建立了更加灵活的共济关系管理体系,参保人可自主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支持一对多的共济模式,为家庭医疗费用统筹提供了更大便利。
技术支撑体系的完善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坚实基础。
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新设立的个人医保钱包采用虚拟额度管理模式,既保障了资金安全,又实现了跨省流转。
共济人可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额度,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使用共济资金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有效缓解了家庭医疗费用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共济遵循"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的原则。
共济仅涉及资金使用,不改变各自的医保待遇和报销政策,确保了制度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同时,共济资金的使用范围明确限定在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购买,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等方面。
从试点实践看,已有多个省份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在部分地市实现了跨省共济,积累了宝贵经验。
按照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的模式,跨省共济资金清算将与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工作同步开展,确保资金流转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这一改革举措对于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盘活个人账户存量资金,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通过扩大共济范围,增强了制度的互助共济功能;通过实现跨省流转,适应了人口流动的现实需求。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推进,既是对群众“家庭共担、就近可用”诉求的制度回应,也是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让资金流动更顺畅的同时,更要守住基金安全底线、明确规则边界、提升服务可及性。
随着全国统一平台和清算体系不断完善,这项政策将更好释放制度红利,助力织密多层次医疗保障网,让参保群众在流动的生活中获得更稳定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