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劣迹艺人违规复出乱象:整治须从严 监管无死角

问题—— 文娱领域个别失德失范人员被依法依规处理后,仍试图通过“换名改姓”“更换赛道”“包装身份”等方式重新回到公众视野:有的把活动重心转向县域、乡镇等下沉市场,以小型商演、庆典活动等形式隐蔽牟利;有的转入直播带货或短视频平台,用“新人设”“新账号”规避识别;还有的借助公益活动增加曝光,以道德叙事冲淡过往劣迹。这类行为突破社会公德与行业底线,扰乱市场秩序,削弱文化产品的价值导向,也对青少年群体造成不良示范。 原因—— 一是逐利冲动与侥幸心理叠加。少数从业者把行业规则当作“可以绕过”的门槛,把舆论记忆视为“可以淡化”的变量,企图以时间换空间、以流量换复出。二是部分平台和机构存在“流量优先”倾向。个别账号运营方、MCN机构、商演主办方以点击量、成交额为核心指标,对内容导向和合规风险把关不足,甚至在明知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仍选择“擦边合作”。三是线上线下监管衔接仍有短板。线下演出审批、活动报备与线上内容审核在标准、节奏、数据共享上不够一致,为“转场”留下空间;下沉市场信息不对称,也容易形成“看不见、管不到”的盲区。四是粉丝非理性追随推波助澜。个别群体通过“反向应援”“控评引流”等方式制造热度,放大争议内容传播,增加治理难度。五是制度执行有时偏重“走流程”。一些地方或环节停留在合同、证照等材料审查,对活动实际内容、参与人员背景、商业合作链条缺少穿透核验,导致“流程合规、结果失范”。 影响—— 其一,破坏文化传播生态。文艺作品与文娱活动具有价值引导属性,失德失范者频繁“露脸”,容易造成价值混淆,削弱社会对规则的敬畏。其二,扰乱市场公平。守法守德的从业者在内容投入、合规成本上付出更多,而违规复出者以争议换流量、以隐蔽规避审查,挤压正当经营空间。其三,形成错误示范。公众人物具有外溢影响力,若“失范可洗白、违规可复出”成为可预期路径,将削弱社会对公共道德、法律规范与行业纪律的共识。其四,加重基层治理压力。下沉市场活动密集、主体多样、流动性强,若缺乏统一标准与信息互通,易出现监管盲点,影响基层公共文化环境。 对策—— 首先,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进穿透式治理。演艺活动管理不能止步于“材料齐全”的形式审查,应围绕实际参与人员、节目内容、宣传话术、商业合作链条开展核验,完善活动报备与现场检查机制,对刻意隐瞒、变相邀请等情形依法依规处理;对多次出现问题的主办方、经纪机构建立重点监管名单,提高违规成本。其次,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与联合抵制的执行力。既有管理办法对涉毒、涉赌等行为已明确禁区与抵制期限,可更细化复出评议的标准、程序和证据要求,提升透明度与可操作性,对“擦边复出”“借壳复出”形成统一尺度,减少标准不一带来的套利空间。再次,平台治理要从“事后下架”前移到“源头管控”。平台应优化推荐与审核机制,完善实名认证、关联账号识别和风险提示,对有明确劣迹记录的主体,在内容发布、直播带货、商业合作等环节加强准入管理;健全举报与复核通道,提高处置效率,减少不良内容二次传播。对利用改名、换号、搬运剪辑等方式引流的,应同步治理账号矩阵及有关营销链条。最后,形成跨部门、跨区域的治理合力。文旅、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可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典型案例通报诸上加强协同,打通线上线下数据壁垒;针对下沉市场,可通过培训指导、统一模板、风险提示等方式提升基层识别与处置能力。 前景—— 随着行业负面清单不断明确、平台治理机制持续完善、属地监管“最后一公里”能力提升,违规复出空间有望进一步收窄。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落地与典型治理形成清晰预期:守法守德者有舞台,失德失范者失市场。未来,文娱行业竞争将更多回归内容质量与专业能力,公共文化空间也将因更清朗的传播环境而受益。

文化传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风尚的引领;当前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的关键,是各方要认识到这不仅是行业问题,也关乎文化安全与社会风气。只有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互联网平台与社会各方形成共识、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净化文娱生态,让文艺创作和文化传播更好弘扬正气、传递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