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向国际电联提交卫星网络资料属正常程序推进 各方应回归规则理性解读

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日前向社会澄清,我国卫星操作单位近期向国际电信联盟提交的卫星网络资料申报,是履行国际义务的常规操作,不必过度关注。该表态旨在消除公众疑虑,引导理性认识我国卫星产业发展的国际实践。 向国际电信联盟申报卫星网络资料是各国部署卫星系统的必要程序。根据国际电信联盟制定的无线电规则,任何国家的卫星操作单位在使用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前,都需要提前进行网络申报、国际协调、频率登记和维护等多项工作。这一流程通常需要在卫星发射前2年至7年启动,以确保不同国家的卫星系统之间不产生频率干扰,维护太空资源的有序利用。 从国际实践看,多个国家已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报了规模在10万颗以上的卫星网络资料。这表明,大规模卫星星座部署已成为全球航天产业的发展趋势,各国都在积极布局以满足通信、遥感、导航等多领域的应用需求。我国此次申报超18万颗卫星的网络资料,其中包括两份超过9万颗卫星的申报方案,正是基于国情和产业发展实际做出的战略安排。 我国在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管理上一贯秉持负责任态度。作为幅员辽阔的卫星技术应用大国,我国长期严格遵守国际电信联盟的无线电规则,致力于推动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公平、合理、经济、高效使用。此次申报充分反映了我国在国际规则框架内,结合自身卫星技术应用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科学规划卫星产业布局的决心。 卫星产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至关重要。大规模卫星星座可以为偏远地区提供通信服务,支撑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同时,卫星产业链涉及火箭、制造、地面设备等多个环节,特点是带动作用强、技术含量高。我国申报的卫星网络资料反映了对这一战略性产业的重视。 专家强调,国际社会应以开放、包容的态度看待各国卫星产业发展。卫星频率轨道资源是全球共同财富,国际电信联盟的协调机制正是为了确保各国都能公平获得发展机会。我国的申报行为完全符合国际规则,各方应避免将正常的产业发展行为政治化或过度解读。

太空探索是人类共同事业,需要各国在规则框架下良性互动。我国依法开展的卫星网络申报工作,既是对未来科技发展的未雨绸缪,更是践行大国责任的具体体现。在星辰大海的征途上,唯有坚持国际合作与规则共识,才能让太空资源真正造福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