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签署于2019年5月的海运合同,如今成了一场长期债务纠纷的焦点。合同约定,中铁十七局集团应在货物到港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运费2401430.43元,但截至目前仍有992221.32元未付。这笔欠款已持续四年之久:自2022年最后一批物资运抵目的地以来,青岛全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一直未能收回全款。
商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央企更应带头遵守契约。这起持续四年的运费纠纷——既是对涉事企业的警示——也折射出优化营商环境中“守约与追责”的现实课题。只有强化法治约束、打破拖欠循环,才能让市场主体真正实现“青山常在、生机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