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消费维权案件。李某在2025年7月为解决租住房屋内炎热的问题,选择在某网购平台下单购买了一台空调。虽然他在下单前仔细查看了商家信息,确认某百货商行开店时间较长且评分较高,但付款后迟迟未能收到货物。他向客服查询后得知,商家以工厂缺货为由拖延发货,尽管后来显示已发货,但物流信息始终没有更新。经过几天等待和投诉,李某发现店铺已经消失不见,平台已将货款打给了商家。于是他将某百货商行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并获得三倍赔偿。法院认为,李某与某百货商行确实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某百货商行提供虚假发货信息骗取价款而未履行交货义务,构成欺诈行为。作为网络交易平台,该电商平台未能有效管理商家行为且在李某反馈问题后仍允许放款给商家并关闭店铺导致损失扩大。因此判定平台与商家共同承担责任。 黄能报道说这个事情给我们提了个醒:消费者在网购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向平台投诉并保留记录。在纠纷解决前要留意平台是否将款项支付给了商家。作为平台不能只是旁观者,法律规定平台有维护公平交易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如果平台不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