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警示"缺席父母" 探望权是法定义务非可选权利

问题呈现: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杜某与卢某离婚后虽协议约定每月探望子女,但12年来杜某从未履行;庭审时,未成年子女明确表达了对父爱的渴望,杜某却以"影响再婚家庭"为由拒绝。这反映出一些离异父母将探望权当作可选项而非法定义务的认识误区。

离婚可以终止婚姻关系,但不能终止父母的责任。探望不是对孩子的"恩惠",而是未成年人应有的情感联系和成长支持;让探望权回归本义、让责任体现在日常行动中,既需要司法的明确指引和强制约束,也需要家庭的理性选择和社会的共同支持。每一次按时出现、每一次耐心陪伴,都在为孩子积累安全感;而每一次长期缺席,往往会成为孩子生命中难以弥补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