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到“服务”

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这其实就是一次理念上的大变动。时间回到2003年,当时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给行业定下规矩,好让小区秩序好、企业行为规范。到了2007年,“物业管理企业”这个称呼被换成了“物业服务企业”,算是在理念上做了个小尝试,让服务的概念慢慢进入了大家的视线。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了个建议,说以后官方文件里的“物业管理”,都要统一成“物业服务”。没几天,3月9日,樊芸接到住建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明确说要动手改《物业管理条例》,改成《物业服务条例》,还要把行业分类也给改了,一起放进国民经济统计目录里。这不仅仅是改了个名字,它代表了服务导向的真正确立,也是把服务理念给法律化了。这和《民法典》里关于物业合同的定位正好对上了,也从法律层面把业主和物业的“委托—被委托”关系给说清楚了。过去几十年里,“管理”这个词被很多企业给用歪了,他们总是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是小区的管理者,而不是给业主干活的服务者。这种错位导致的乱象特别多,像无车位的业主进不去门、物业费随便涨价又不透明、公共收益去哪了谁也不知道这些事情都有发生。 现在这种情况要改变了。2026年3月1日起《关于规范物业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这些新规也要落地实施了,再加上各地搞的星级评定、公共收益管理这些配套政策,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就是为了保护业主的权益。改名只是个开头,真正想变还得靠公司、业主和监管部门一起努力才行。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得把那种当老大的心态给扔了,把业主的需求放在心里头去做工作。从打扫楼道、巡逻安保、维护设施这些小事做起,让服务变得更贴心、更实在。业主也得有当主人的样子,多参与社区治理,有意见就提出来,但同时也要遵守约定按时交钱。监管部门则要当好裁判的角色,把维权的路给修通修好。 从“管理”到“服务”,这是为了老百姓过得更幸福才做的改变。希望这次变革能让更多业主找回当家做主的感觉,让每一个小区都能变成大家心里那个安心、住得舒坦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