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取消劳务派遣制度,强调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权益

围绕劳动用工规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近日采访中就劳务派遣制度提出明确建议:应废止劳务派遣制度,推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从制度层面堵住责任“空转”、权益“打折”的空间。 问题:定位偏离与权利受损并存 周世虹指出,劳务派遣原本强调“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意在为短期、阶段性用工提供补充渠道。但在现实运行中,一些单位将派遣用工常态化、主业化,派遣员工长期从事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岗位工作,却在薪酬待遇、福利保障、职业发展等被区别对待,形成事实上的“同岗不同酬”。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企业通过所谓“逆向派遣”操作,要求原本与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改以派遣身份继续工作,以此规避用工主体责任、降低成本、减少争议风险,导致劳动者稳定就业预期被削弱。 原因:成本导向叠加责任分割催生乱象 分析其成因,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有三上因素:一是部分行业用工需求波动较大,企业以灵活用工之名追求成本最小化,倾向把社保缴纳、经济补偿等责任外移;二是派遣关系天然存在“三方结构”,用工单位、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权责边界复杂,一旦合同条款不透明或监管不到位,容易出现责任分割、相互推诿;三是一些劳动者在就业压力下议价能力偏弱,面对身份转换、待遇压低等安排缺乏足够的谈判空间,维权成本较高,客观上助长了违规使用派遣的冲动。 影响:损害公平用工秩序与劳动市场预期 周世虹认为,劳务派遣被异化为“降本工具”后,直接冲击“同工同酬”等基本劳动原则,削弱劳动者获得感与安全感,也不利于形成稳定、可预期的劳动关系。对企业而言,短期或许降低用工支出,但长期看可能带来劳动争议增加、人员流动加快、技能积累不足等问题,影响生产效率与管理稳定。对市场而言,不规范派遣还会加剧不同用工形态之间的待遇落差,破坏公平竞争环境,进而影响就业质量提升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对策:回归直接用工,规范替代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周世虹提出,应从制度层面推动用工关系“回归本位”,即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责任等主体义务,避免权责被层层“转包”。同时,他建议对确有临时性用工需求的岗位,可探索以规范的劳务外包等方式补位,但需继续明确外包与派遣边界,防止借外包之名行派遣之实,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因用工形态变化而被削弱。 背景来看,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已有定位与限制,并持续强化监管导向。下一步若要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关键在于进一步压实用工主体责任、提升监管穿透力,完善对“逆向派遣”等变形操作的识别与纠偏机制,并通过信息化监管、信用约束、执法联动等措施提高违规成本。同时,还需强化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供给,降低其维权门槛,形成更有效的制度闭环。 前景:以更高质量就业导向推动制度优化 多位观察人士认为,随着我国劳动用工结构持续变化、劳动者对公平待遇与体面劳动的期待不断提高,推动用工制度更加规范、透明与可持续已成共识。未来,无论制度采取何种调整路径,都应坚持以劳动者权益保护为底线,以“同工同酬、权责一致、规范透明”为基本原则,推动形成更加稳定的劳动关系和更高质量的就业生态。

劳务派遣制度存废之争,实质是对劳动者尊严和权利的重新审视。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构建更公平透明的用工环境已成为共识。周世虹委员的建议为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思路,但落实仍需凝聚多方智慧和决心。只有真正实现“同工同酬”,才能让每位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向更公正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