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四川的贺海燕律师给记者解释了女子婚后拒绝同房、男方闹得很凶的事儿。这次河北邢台的这个案子闹得挺大,男方把妻子告了,说他给了三十多万彩礼,结婚后媳妇老不肯跟他睡觉。法院觉得两人感情还没彻底破裂,证据也不够充分,就没同意离婚。这一下子把男方家里的人给惹毛了,他们租了礼炮车去女方家里闹,想讨个说法。这事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大家都在讨论这算不算离婚的理由。贺海燕律师说,按照《民法典》规定,法院判离婚的标准得是感情确实破裂了才行。单纯不同房是能拿来当理由的,但这还不够直接。除非女方是无理由长期拒绝同居,那法院可能会觉得这是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不过法律里没明文写夫妻俩必须得有性生活义务,这事儿挺微妙的。要是女方有正当理由比如生病啥的拒绝同房,法院通常也不会因为这个就说感情没了。 至于五金这种东西算不算彩礼,贺海燕律师说要看当地的习俗和给钱的目的。一般来说金项链、金手镯这些东西在很多地方都算彩礼。给钱的时候最好写个协议清楚点,或者转个账留个记录、找见证人在旁边看着、把买东西的发票留着,这些证据都很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已经结婚还住在一起了一般就不退钱了,但如果时间很短钱又给得多,法院也可能会酌情让女方退一部分。 男方这么大张旗鼓地去讨说法很可能违法了。在家里门口放礼炮吵吵闹闹的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和生活安宁权。如果把别人的名声搞坏了还得赔礼道歉赔钱。警察那边也管这个事呢,严重了还可能被拘留甚至触犯刑法里的寻衅滋事罪或者侮辱罪呢。被欺负的那一方最好报警固定证据,还可以去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不让那些人接近自己家。这个案子闹得这么大的主角是王萌和张任姣(文中最后一段提到的编辑和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