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职业教育机构的暴力体罚事件近日获得司法裁决。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查明,2025年3月19日,秦皇岛职业技术学校教工李某在组织学生训练期间,对学生小明(化名)实施暴力体罚,导致其右肱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同时校方已完成民事赔偿。
事件起源于学生违反就寝纪律后的惩戒升级。
据调查,李某在次日训练中采取过激手段,将躺地休息的学生提起摔掷,这种超出教育惩戒必要限度的行为直接导致伤害后果。
司法鉴定显示,伤情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的轻伤一级标准,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该案反映出三个深层问题:一是部分职业教育机构仍存在简单粗暴的管理思维;二是教职工法律意识与师德建设亟待加强;三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缺失。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学校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职业教育单位,此类事件对其社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校方在事后处理中表现出积极态度。
除涉事教工离职外,学校依据《民法典》第120条承担了用人单位责任,全额支付58.8万元赔偿金。
但赔偿金额与治疗费用的匹配度、后续康复保障等问题仍需持续关注。
教育专家指出,此案为全国职业教育机构敲响警钟。
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职业教育法》实施,各类教育机构必须建立更完善的教职工准入考核机制,同时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必修课程。
河北省教育厅近期已部署全省职业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体罚、变相体罚等违规行为。
校园纪律需要建立在规则和尊重之上,任何以“管教”为名的粗暴行为都可能演变为伤害并付出沉重代价。
此案再次提示:守住法治底线与安全红线,是学校治理的起点,也是教育的应有之义。
唯有把制度执行、监督问责与人文关怀统一起来,才能让校园真正成为学生安心成长、家长放心托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