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建筑企业讲讲税务上的12个大坑

给建筑企业讲讲税务上的12个大坑。 比如,要是在收到预付款后没及时预缴增值税,把流程搞反了,很容易在项目所在地被要求补税并加收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1号里讲了,跨市项目得先到项目地预缴2%或者3%。所以收到预收款时,直接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去预缴就行了。 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劳务收入,不能光等着开票或者结算的时候再确认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必须按完工进度或者已完成工作量来确认收入。不然就会低估利润。完工进度就是用已发生成本除以预计总成本再乘以100%。到了季度末算一算,该确认的赶紧确认。 花出去的钱要是没拿到合法有效的凭证,或者到汇算清缴前还没拿到票,就会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临时工、零散人工这些零星支出不能仅凭一张收据就入账。“三流一致”很重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要对应上。小额零工要是实在开不了票,可以用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来代替扣除,但必须载明身份证号和支出项目这些信息。 施工扬尘属于大气污染物,企业不能不管不顾。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得按月按施工面积算排放量,再按季度申报。广东省的系数都已经公布了,在网上申报系统里就能直接算出来。别等到税务机关找上门来了才去补税。 出租建筑设备时要注意税率问题。如果是出租方自己配人操作的设备,那就属于建筑服务,税率是9%;如果只是光租设备不带人,税率才是13%。千万别混用发票,这样会多缴税。 签订的电子合同也得按规定贴印花税。虽然现在用了电子合同变得无纸化了,但这也是应税凭证。签一份就要贴一份花。财务部门每个月导出电子合同台账来核对印花税申报表。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之后,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都不能抵扣了。要是会计把食堂买电器、职工福利机票的发票记到了项目部名下并去抵扣了,就会触发风险指标。 纳税义务时间不是等收到钱才确定的。《财税〔2016〕36号文》里说了,按“开票/收款/合同付款”这三者里面最早发生的时间来定。业主一直拖着不付款的时候不能再坚持“收到再确认”,那样会面临巨额滞纳金。 对于上游供应商多是个体户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要警惕虚开发票的风险。为了多拿税款给对方代开金额虚高的专票很危险,一旦被大数据比对发现三流不一致就麻烦了。 销售活动板房又提供安装服务的时候要区分清楚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概念。要是核算不清就可能被认定为混合销售只能开一张9%的专票。这种情况下财务就要分别核算货物销售收入和建筑安装服务收入。 跨省施工的工资薪金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如果漏报了当地税务机关可以直接核定征收并加收滞纳金。 财务部门要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供工程或者清包工合同等资料留好备查。虽然备案制取消了但资料还是得准备齐全检查的时候才能拿出证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