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与“敢贷、愿贷、能贷”不足并存,一端是企业创新价值难以被准确衡量,另一端是金融机构风险定价与信贷机制偏向传统抵质押逻辑,导致创新要素与金融资源匹配效率不高。
在此背景下,“创新积分制”以数据要素为支撑,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量化评价,形成可对比、可追踪的“创新画像”,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提供更可用的决策参考,成为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从问题看,科创企业的核心资产往往体现在技术积累、人才团队、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长性与产业化能力上,这些要素难以通过传统财务报表全面反映,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在授信时面临更高识别成本与风控压力。
与此同时,各地科技资源配置中也存在“看项目、看资质”的惯性做法,导致政策资金、创新券、补助奖励等支持资源在精准性、及时性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创新积分制的本质,是通过标准化、结构化的数据指标,把“难以度量的创新”转换为“可量化的信用依据”,为金融和财政工具的协同发力提供底层支撑。
从原因看,一方面,数字经济条件下数据采集、治理、共享能力提升,为多维度评价创新活动提供了现实基础;另一方面,科技创新进入“硬科技”比拼阶段,地方经济转型需要更精准地将资金投向具有研发能力与产业化潜力的主体。
科技部组织开展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实际上是希望通过明确目标、限期攻关的方式,推动各地把制度设计、平台建设与应用落地做深做实,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果。
此次公布的入围名单中,福建5项举措覆盖四类榜单,反映出当地在指标体系、数字平台、金融产品与资源配置机制等关键环节的整体推进思路:其一,围绕“构建福建特色创新积分体系,赋能科技金融数字化发展”,由省级科技部门联动福州、泉州、宁德等地探索区域特色指标体系,更强调指标与产业结构、企业梯度培育及地方数据禀赋相匹配,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
其二,“打造福建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强化福建科技创新生态”聚焦平台能力建设,意在打通数据汇聚、模型计算、结果应用的链条,为跨部门、跨场景的应用提供统一底层。
其三,在应用场景拓展上,福建推动“创新福建特色金融产品,助力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厦门提出基于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全场景赋能计划,体现出以场景牵引促进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服务流程再造的方向。
其四,“以创新积分制推动优化科技金融资源配置”侧重政府侧应用,将积分结果嵌入政策支持、项目遴选、奖补评价等环节,有助于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精准度与透明度。
从影响看,创新积分制的推广有望带来多重积极效应:对企业而言,评价体系把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专利质量、人才队伍等“看不见的价值”转换为可被金融识别的信号,有助于提升融资可得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并倒逼企业加强规范研发管理与数据沉淀;对金融机构而言,通过更细颗粒度的创新数据与动态跟踪机制,可以改善风控模型与授信逻辑,提升“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可行性;对政府部门而言,将数据化评价引入资源配置,有利于减少“拍脑袋”决策,强化绩效导向,推动政策工具从“撒胡椒面”转向“精准滴灌”。
同时,这也有助于培育以信用与能力为导向的创新生态,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从对策看,推进创新积分制落地见效,需要在制度与技术两端同步发力:一是完善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适配性,既要体现通用性,保证可比可用,也要结合地方产业特点设置权重与特色指标,防止评价“唯数量”倾向。
二是夯实数据治理基础,明确数据来源、口径、更新频率与安全边界,推动科技、工信、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数据依法合规共享,确保积分结果可解释、可追溯。
三是强化应用闭环,把积分结果真正嵌入金融产品、风险管理与政策兑现流程,形成“评价—授信—跟踪—反馈—优化”的机制,避免平台“建而不用”。
四是建立容错与激励机制,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对地方探索制度改革给予必要支持,同时对数据滥用、过度采集等风险设置刚性约束,守住合规底线。
五是注重可复制推广,围绕两年内完成榜单目标的要求,提炼标准、流程与案例,形成可推广的工具包与制度范式。
从前景看,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新积分制有望与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专精特新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形成更紧密的协同。
对福建而言,若能在指标体系与数智底座上率先形成成熟方案,并在福州、泉州、宁德、厦门等地通过差异化场景验证,未来不仅可以提升本地科创企业融资效率与创新活力,也可能为跨区域科技金融合作、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可借鉴的样本。
创新积分制的推广标志着我国科技金融体系正向精细化、科学化迈进。
福建在此次评选中实现“全满贯”,既是对其前期探索的肯定,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
如何在政策落地中平衡区域特色与普适性,如何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平台效能,将成为下一阶段实践的关键课题。
这一制度的深化,或将为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长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