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李亮在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专门对《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做了详细解读,还分享了地方的典型经验做法。现在各地正忙着编制“十五五”规划,这时候《办法》的出台,能从四个方面直接帮上大忙。 首先,它能让规划跟“十五五”的大目标衔接好,给城市发展留出灵活优化的空间。在原来6种可以改边界的情况基础上,又加了一条,就是说因为要搞功能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后,确实需要调整边界,那也是可以的。 其次是给各地加压,逼着它们往“高质量”的路上走。《办法》规定得很严,不能瞎搞无序扩张,得把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起来。这就好比是给各地打了一针“鸡血”,让大家在“十五五”期间不得不把更多心思放在老城区改造、低效用地开发、地下空间利用这些事儿上,把产业做优,让大家住得离上班的地方近一点。 第三个重点是强化省里的统筹调配能力。单靠市县自己去想办法肯定不行,《办法》要求省级层面要加强对增量用地的统筹平衡。有些地方发展快项目多,省里就优先给它们保障;有些地方需要转型调整,就帮着腾挪空间;对于跨区域的大项目,更是要在全省范围内精准匹配资源。这种“全省一盘棋”的做法,能让有限的资源跟着战略走、跟着项目走、跟着民生需求走。 第四个好处是监管变得更聪明了,全周期的数字化管理让政府能快速响应变化。有了这套系统,就能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还能快速评估项目落地的效果,给以后的调整提供依据,避免盲目决策。 为了支撑重大项目上马,《办法》专门给了一些政策优惠。比如为了建国家能源化工基地或者盘活历史围填海区域,只要确实有项目落地,就可以单列增补城镇开发边界;对于灾害搬迁退出来的指标或者退出生态红线的指标,也可以按比例折算成新增规模。 对于存量土地也有不少利好消息。那些在“三区三线”划定前就批下来的合法城镇建设用地,以及在自然资源部系统里备案的未建设土地,都可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或者作为特殊用途的独立建设用地使用。这不仅不占用原有指标,还能加快土地的利用速度。 至于具体怎么动边界,《办法》也给足了灵活性。只要守住底线不突破总规的约束指标,不打乱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因为国家战略或者重大项目需要的话,就能进行正向优化调整。 为了加快办事速度,《办法》还简化了一些程序。对于那些还没编详细规划的地方如果有特殊选址要求的项目,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可以直接拿出方案论证一下,拿到政府批准后就能当规划条件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