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决黎智英和3家公司全部罪名成立

12月15日,中新社发回消息说,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给黎智英还有他名下的3家公司的案子下了裁定。这几个被告因为被指控有3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其中包括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法官最后判决黎智英和这3家公司全部罪名成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发表了讲话,他说对这个结果感到高兴。 李家超提到,黎智英长期借着《苹果日报》恶意制造社会矛盾,挑拨民众对立,还用仇恨和暴力来煽动民众。他甚至直接去乞求外国来制裁中国和香港特区,试图招来外部势力干预。李家超认为黎智英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香港市民的福祉,他的心地险恶,行为更是可耻。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干的,证据确凿。这次法庭的判决正是法律正义的体现,也是在维护香港的核心价值。 他还指出,不管什么人有什么样的职业和背景,都不应该打着人权和民主自由的旗号去伤害自己的国家和同胞。香港特区肯定会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打击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香港是个法治社会,政府执法必严,有法必依,谁违反了法律都要追究到底。政府会全力防范和制止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这是政府的责任。 李家超最后强调说,特区政府态度明确,司法机构理直气壮,根本不怕任何恐吓威胁。大家会坚定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