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上海高院刚刚明确了一项新规定:要是交通事故受害人鉴定出来是八至十级的伤残,他们不认可会影响劳动能力,也就不支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了。上海法院的这个消息太重要了,特别是对这些案例有影响。咱们先聊聊上海高院的这个新规定,它明确表示,只要鉴定是八至十级伤残,通常就认定为不影响劳动能力。不过呢,也有例外情况。 比如像钢琴师这种手受伤的例子。要是受伤部位和工作有关联,情况可能不一样。然后咱们再来看看具体情况吧。要是抚养人是一到三级伤残的话,那就是百分之百丧失劳动能力了。四到七级的话,就是按照80%、60%、40%、20%的比例来认定影响程度。但是八到十级的话呢,就是0%了。这个比例可是直接影响到赔偿金额哦。 上海法院那边还举了个典型案例呢。这次案子是潘某锋跟王某某还有上海浦东某某纸业有限公司、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原告潘某锋的伤残等级只有八级。根据上海高院的新规定,八级伤残被认为是不影响劳动能力的。所以呢,法院就没有支持他主张的被抚养人生活费。 这个案子最后还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2019年的某个时间给这个案子做出了裁决,不给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大家可得注意哦!中国还有上海市人民法院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都明确了这个政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