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 2025年6月,昆山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这起离婚案,暴露出我国监护制度的实践难题。
原告段筱鹃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而被告谢纬因2013年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瘫痪,经司法鉴定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此类诉讼应由监护人代为参加,但谢纬生母患有精神疾病,其父早逝且无其他近亲属,最终由岳父谢右翔经居委会指定担任代理人。
矛盾溯源 案件特殊性在于代理人与原告的亲属关系。
调查显示,谢纬与段筱鹃2015年结婚后感情融洽,2021年育有一子。
2022年底谢纬因自行烧炭取暖导致中毒,虽经抢救苏醒但终身瘫痪。
段家父母在照料女婿两年后,出于对女儿未来的考虑支持离婚。
更复杂的在于,庭审披露段筱鹃实为谢右翔继女,这一关系使代理人的中立性受到质疑。
法律困境 中国政法大学亲属法专家指出,本案触及三个法律盲点:一是当配偶成为离婚相对方时,监护权顺位如何调整;二是姻亲关系是否影响监护人公正履职;三是对无行为能力人婚姻权益的司法保障标准。
现行法律虽规定父母可作为监护人,但未细化"利益冲突情形"的处理规则。
社会影响 该案折射出我国4000万残障人士家庭面临的普遍困境。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超200万因意外致残者,其中约15%涉及婚姻纠纷。
婚姻家庭法专家强调,此类案件不能简单适用一般离婚标准,需平衡婚姻自由与弱势群体保护。
本案中法院已启动"特别审查程序",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利用监护权损害被代理人权益的情形。
制度前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建议,应完善三项机制:建立婚姻存续期间特殊群体的司法援助制度;明确姻亲担任监护人的回避规则;在基层社区增设婚姻危机干预岗位。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监护制度修订纳入2026年立法调研计划,本案或将成为重要参考案例。
当意外击穿生活的稳定,个人选择、家庭伦理与法律制度往往同时被推到聚光灯下。
对受害者权益的守护,既需要司法对程序公正与利益冲突保持高度警惕,也需要社会提供更可持续的照护支持与风险防控。
如何让重度失能者在沉默中仍被看见、让照料者的付出得到合理回应、让制度在最困难的家庭里也能发挥作用,是此类案件留给社会的共同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