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老朋友凑了30万元在北京开了家社区超市,生意刚起步时大家有说有笑,微信上消息满天飞。后来疫情来了生意清淡,矛盾也来了。甲乙方当时性子一急,你一句我一句地吵,甲索性直接把乙方踢出了群聊,乙方也没客气,写了张通知要退出。结果甲方这时候就玩消失了,把钥匙、账本还有收银系统都锁得死死的。半年时间超市熬不下去倒闭了,乙方只能把状告到法院。 到了法庭上,俩人对家底情况各有说法。甲方说疫情算不可抗力亏钱得自己担着,乙方翻出手机里的收银小票证明就算是低谷期一天流水也有一万多块。因为双方都不承认账面上的数据是准确的,法官只好现场定了个调子:先把能确定的部分判掉,剩下的等审计结果出来再说。 这份协议原本就没有写清楚合伙期限是多久,法律上规定如果没写就是“不定期合伙”。这种合同就像个随时能解散的散摊子,只要有一方提前通知就可以说不干就不干。按照法律里的第三条阶梯来分这笔账,既然没有书面协议也没谈拢怎么分,最后大概率会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来分。 《民法典》里说得很清楚,合伙的钱该怎么分得有个先后顺序:先把欠的钱还清了,再把清理的费用扣掉,剩下的部分再按前面定好的比例给大家分。法院不用等最后一笔货款追回来或者最后一张发票开出才动手,只要看清楚有哪些是能确定的财产就可以先判掉一部分。 乙方当时提前两周发的退伙通知已经算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合理期限了。要是拖到一年以后再去打官司,法官很可能会说他们太磨蹭了不肯分钱而让他们少拿点份额。 超市平时的流水单、进货单这些东西一定要保存好随时备查。甲方要是死不交出账本也没关系,法院有权直接去查银行流水还有POS机的数据记录;但如果证据丢了那就是自己担责。 就算法院这次只处理了一部分债务问题,合伙人照样要对剩下的钱负连带责任。想等着分钱后再还钱纯粹是白日做梦;想少赔钱除非是大家按比例承担责任并且对外还要一起背债。 下次再跟朋友合伙做生意时最好白纸黑字写清楚合伙的时间是几年几月几号或者等到项目做完就散伙。退伙的具体流程也得写细一点:通知对方要多久能回应、退回来的钱怎么给、要是违约怎么赔钱都得说清楚。 财务方面一定要做到透明才安心:每个月固定个时间对账查账;原始的单据最好保留两份放在不同的地方备份;微信群或者钉钉群里也要每天同步公示一下情况;如果请了会计一定要让他直接向大家汇报情况。 要是碰到了分歧先找中间人调解调解再去仲裁机构解决;实在没办法了才走诉讼这一步;一旦决定打官司要赶紧把证据固定下来申请保全措施;免得最后搞得信息不全查不到底。 超市的门锁已经换了主人甲乙两人过去的合影也被收进了抽屉里。法律给他们留了个口子——先把属于自己那份钱拿回来再慢慢去追讨剩下的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