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窗户玻璃掉下来砸到了赵强违规停在消防通道的车子上,双方扯不清皮,赵强就告了

2024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法院把一桩高空坠物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给审结了。这事儿是陈明家里窗户玻璃掉下来砸到了赵强违规停在消防通道的车子上,双方扯不清皮,赵强就把陈明给告了。法院最后把这事儿处理了,判陈明赔70%,赵强自己担30%,这事儿也给大家伙提了个醒。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9月那会儿,陈明家里的窗户玻璃爆了,虽说他之前联系过厂家修,但这事儿一直拖着没动。结果玻璃就顺着窗户往下掉了十几分钟才掉到底下。正好这时候赵强开车进小区没去停车位,非要停在楼栋旁边的消防通道上。这就赶巧了,玻璃正好砸中了他的车,把车给砸坏了。 阜宁县人民法院接手这个案子后,最关心的就是到底谁有过错,还有咋划分责任。法律规定了“过错推定责任”,说所有人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没责任就得赔。陈明作为房主,明明知道窗户坏了好几天也不管,没立个牌子也没加固一下,这是有大毛病的。法院觉得他这叫没尽到该有的安全义务,所以得担主要责任。 赵强这边也有错,他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本来就是违法的。消防通道是救命的地方不能乱停啊,这一来二去把自己也置于危险之中了。法院就觉得赵强的违规停车也算是帮了倒忙,让自己的车暴露在更大的风险里。 综合来看,陈明因为没管好家里的玻璃导致了事故发生,是大头;赵强停错车让自己更危险是小头。按照法律规定的“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院最后拍板说陈明赔70%,赵强自己承担剩下的30%。这比例分得不赖,正好说明了谁的过错更大。 这事儿其实是个教训。家里窗户坏了赶紧修、公共场所别乱停车这都是正经事。阜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判这个案子告诉大家: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大家在公共场所也得守规矩。只有大家都讲安全讲文明,类似的倒霉事儿才不会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