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北京作为超大城市,养老服务面临网络覆盖不完善、专业化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针对这些现实困难,北京市通过立法手段,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月29日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共九章七十七条,系统总结了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老老人"服务保障等实践经验,标志着首都养老服务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的新阶段。 条例明确建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其中,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贴近居民生活。这个纵向分级体系形成统分结合、循环有力的服务格局,破解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北京市民政局局长佟立志表示,三级网络要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得,让养老温度切实可感。 条例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这一横向协同体系促进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功能协同互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家庭"相协同的养老服务格局。 激活市场活力上,条例通过多项政策创新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条例推行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鼓励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设置,拓展服务空间。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可为护理站等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场地,实现医养融合。 条例明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闲置非住宅房产可用于养老服务。实行委托运营的,按照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租期;运营方有较大投入的,可适当延长期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完善分类考核评价机制。这一举措带动存量资源盘活,拓展养老服务发展空间。 人才队伍建设是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支撑。针对养老服务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等难题,条例明确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有关专业或培训项目,完善教学培训内容和标准规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条例实施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序列,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发展通道。同时,条例引导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建立薪酬制度,完善职工关爱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待遇和职业吸引力。 质量监管上,条例加强权益保障,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确保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根据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将新建20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5000张家庭养老床位。《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五五"期间,北京市要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80%。目前,全市已有13个区级指导中心,另外3个区今年上半年全部投入使用;全市已建成155家街乡镇服务中心,"十五五"期间将再建100家;全市累计建成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540家。
养老服务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治理能力的综合考验。关键在于用法治方式固化责任边界、打通资源壁垒、稳定社会预期,把需求端的"急难愁盼"转化为制度端的"可操作、可评估、可持续"。随着《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落地实施,养老服务将从"有没有"更快迈向"好不好",让老年人更安心、家庭更放心、社会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