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闹得挺大,71岁的王女士在某银行花200万买基金,结果两年半亏了85万,把银行告到了北京大兴法院,最后法官判银行赔她85万。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王女士在这家银行办业务,理财经理说有款中高风险的基金挺稳当,风险不大。王女士本来在柜台做的测评是稳健型,不符合买这基金的条件,理财经理就指导她重新做了一次测评,硬是把结果改成了成长型。改完之后,王女士就通过手机银行把200万给一次性买进去了。可没想到持有两年半后赎回一看,本金亏了85万多,比例高达43%,跟当初说的“稳健”完全不一样。 王女士觉得银行在忽悠人,没有尽到义务,就把银行给告了。庭审的时候银行挺硬气,说第二次测评结果就是成长型,符合产品的风险等级,而且是王女士自己在手机银行买的,银行已经提示过风险了,损失该她自己担。但法院查下来有三个关键问题: 第一个是“风险测评的疑点”。王女士在买基金前一天在柜台测的是稳健型,第二天用手机做的结果变成了成长型。两份问卷在收入、投资知识、风险承受能力这些核心问题上差别太大了。再加上她71岁的年纪和其他证据一对比,法院认为第二次测评根本不能代表她的真实想法,还是得听第一次的“稳健型”。 第二个是“销售过程的违规”。虽然是通过手机银行买的,但理财经理是在网点外面的餐厅陪着她操作的。按照规定,银行在营业场所卖产品必须在销售专区做全程录像录音(也就是“双录”),可这里面压根没录像也没录音。 第三个是“适当性义务的缺失”。银行把中高风险的产品卖给了稳健型的老年投资者,也没证据证明已经把情况完全讲清楚了。 综合这些原因,法院觉得银行在这事儿上有很大过错,直接导致了王女士的损失,就判银行赔她本金85万多。 法院最后还提醒大伙儿,老年人理财要守好三条规矩: 一是如实填风险测评表,别为了买产品瞎填; 二是一定得在银行的销售专区办理业务,注意有没有“双录”流程; 三是别盲目跟风投资,看不懂的东西得让家人帮忙看看或者让银行人员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