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资源开发领域近日出现新的争议;1月中旬,日本“地球”号科考船在南鸟岛海域开展深海采矿设备测试,意味着美日新签署的战略资源开发合作开始进入实操环节。由于行动触及国际法适用的模糊地带,迅速引发国际社会关注。
海洋是人类共同的蓝色家园,深海更是亟待深入认知、审慎对待的自然领域。资源竞争越是加剧,越需要以国际法为底线、以科学证据为依据、以生态安全为前提推进合作。只有在多边框架下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规则体系,才能避免“抢跑式开发”将风险外溢为全球性治理难题。
国际海洋资源开发领域近日出现新的争议;1月中旬,日本“地球”号科考船在南鸟岛海域开展深海采矿设备测试,意味着美日新签署的战略资源开发合作开始进入实操环节。由于行动触及国际法适用的模糊地带,迅速引发国际社会关注。
海洋是人类共同的蓝色家园,深海更是亟待深入认知、审慎对待的自然领域。资源竞争越是加剧,越需要以国际法为底线、以科学证据为依据、以生态安全为前提推进合作。只有在多边框架下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规则体系,才能避免“抢跑式开发”将风险外溢为全球性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