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率十年跃升近30个百分点 母亲河生态保护取得历史性突破

问题——流域治理基础薄弱与发展压力交织,水环境曾长期承压。

长江经济带横跨上中下游,产业结构与人口密度差异明显,历史形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工业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叠加,部分支流、小微水体以及重点湖泊易出现水质波动。

与此同时,沿江化工、园区集中布局在一段时期内带来岸线挤占、生态空间压缩等问题,治理难度大、牵涉面广,属于典型的“流域性、复合型、跨区域”生态环境课题。

原因——以系统观念推进流域综合施策,治理从“单点突破”转向“全域协同”。

生态环境部在发布会上介绍,十年来长江经济带水质显著改善,核心在于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并重,推动形成从污染减排到生态修复、从岸上到水里的全链条治理框架。

各地围绕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行业整治、园区规范化建设,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督察整改、补偿机制等制度性安排嵌入治理过程,增强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影响——水质跃升带来多重综合效益,生态改善与发展质量相互促进。

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Ⅰ—Ⅲ类水质比例已达96.5%,较2015年提高近30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水质,一些代表性物种数量回升,反映出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水环境向好直接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和公共健康底线,也为产业升级、绿色转型提供更坚实的资源环境承载力。

对区域协同发展而言,生态“底板”抬升有助于降低跨界污染纠纷成本,推动形成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为长江经济带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对策——四个方面持续发力,突出“治污、修复、治理、控险”并举。

一是强化污染防治,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组织实施劣Ⅴ类水体整治、“三磷”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推动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围绕园区治污能力建设,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解决2400多个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

同时,统筹推进沿江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推动流域总磷浓度较十年前下降超过40%,为控制富营养化风险、巩固水质提升成果提供支撑。

二是加强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

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推动130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实施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促进上游涵养、中游调蓄、下游净化的整体功能恢复。

同步推进水生态监测评估,摸清水生态状况,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补短板、强弱项。

实践表明,类似浅滩河流生境近自然修复等方式,通过“少干预、重恢复”,有利于在保障防洪安全基础上提升河流生态韧性。

三是推进系统治理,以制度安排破解跨区域治理难题。

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解决“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使项目准入、空间管控更加精准。

与此同时,在长江干流推进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省际共商共治。

川渝生态补偿协议引入自然岸线率等指标,体现治理从单一水质指标向“水岸统筹、综合评价”拓展,有助于引导地方更加重视岸线保护和生态空间修复。

四是筑牢风险防线,提升水安全与环境应急能力。

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基本完成;针对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实行“一湖一策”,强化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污染治理,降低重金属等风险外溢隐患;对128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沿江省份签订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

江浙沪推进跨界水体巡河、管护、监测、治理、执法“五个联合”,实现太浦河联保共治,显示跨界协同正从机制构建走向常态运行。

前景——巩固成果仍需久久为功,重点转向精细化治理与生态品质提升。

发布会上指出,部分支流以及沿江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仍有改善空间。

面向下一阶段,治理将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一方面健全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提升发现问题、溯源追责与闭环整改能力;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同时,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动治理目标从“水质达标”进一步迈向“生态良好、景观宜人、功能完善、公众共享”,以更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长江经济带十年来的生态环保成就充分证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通过科学规划、系统施策、协同治理,完全可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当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不仅关系到沿江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

面向未来,需要继续深化流域治理,补齐短板弱项,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健康、美丽的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