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福建这儿有个男子,大清早正安安静静地吃早餐呢,忽然进来个陌生女子,上去就是一顿强吻。亲完人家还不走,直接拍屁股走人。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大胆追一把没毛病,万一错过了这次缘分,以后啥时候再来还真不好说。不过呢,怎么追也是门学问,千万别急得过头了。一上来就对别人动手动脚的,不仅没法赢取好感,还会把人吓个半死。追求爱情这事儿吧,得慢慢来。先让对方对你有点感觉才好意思摊牌呢,这样成功率才大。要是光想着马上把人拿下,搞不好只会让人烦得很。你想啊,要是有个陌生人突然上来亲你一口然后就走了,你心里不得火大?估计谁都会觉得恶心。这不仅是不尊重人,更是犯法了。 所以我觉得警察必须把那个女的给抓住让她给个说法。顺便把这男的心理阴影给消除了才行。毕竟她这是违法的事儿啊。本来这种强吻行为就很伤人,而且说不定哪个大帅哥出门在外也得小心点保护好自己了。 我还想跟大家伙儿唠叨两句:喜欢谁的时候完全可以去搭个讪主动一点嘛。但是千万别搞得太出格了那些没轻没重的动作让人觉得你特轻浮无理还招人烦。喜欢一个人得先学会尊重他(她),按着规矩来表达心意才是正道。 大伙儿对这事怎么看呢?都在评论区里聊聊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