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院”多元调解

贺兰县总工会在2024年1月接到郭某某等6名农民工的求助后,针对宁夏某酒店拖欠他们9万余元工资的问题,决定联合法院、检察院开展行动。工会在2024年2月先向酒店发出《提示函》,未得到回应后,紧接着发出《意见书》,明确指出酒店违法欠薪的事实,并给它限定了支付期限。同时,工会把相关材料交给了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接到线索后迅速介入,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最终让酒店承认了劳动关系和拖欠的具体数额。由于酒店暂时没钱,工资没能当场结清。工会又主动协同法院进行诉前调解,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达成了一个解决方案:酒店先给6名农民工支付3万元,剩下的6万元在2024年11月底前付清。为了确保协议落实,工会一直跟踪督促,到了12月,酒店把剩余的6万元也全部付清了。这件事的经验告诉我们,“一函两书”制度能把劳动矛盾的解决关口前移,“工会+检察”的协同机制能帮农民工解决举证难的问题,“工会+法院”的多元调解则是实现案结事了的好办法。这个案例体现了总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力度,也让职工们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