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如何让司法裁判既严格依法又回应公众关切,已成为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关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数据显示,全国34万名人民陪审员中,基层工作者占比超过50%。这支来自社会一线的力量,正以更贴近民情的方式推动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从重庆姐弟坠亡案到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近年来多起引发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深入参与成为一大特点。在医疗责任损害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里,具备有关领域知识的人民陪审员更能发挥作用。比如某医疗纠纷案中,陪审员提出的“次责认定”意见被合议庭采纳,推动当事人息诉服判,更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兼顾。 该制度之所以具有生命力,主要体现在三上优势:一是补充群众视角。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基于常情常理的判断,有助于事实认定与价值衡量上形成互补。二是增强专业协同。面对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新型纠纷,专业陪审员的加入能提升事实查明的准确性与说理的针对性。三是带动法治传播。一些陪审员在案件审结后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将个案经验转化为公众可理解的法治教育。 制度建设上,人民陪审员选任已形成较为规范的机制。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以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确保来源广泛、结构更具代表性;参审范围也明确聚焦于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类型,避免走过场。统计显示,有陪审员参与的案件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说明了制度实践中的价值。 面向“十五五”时期,随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将在三上深入深化:一是优化参审机制,拓展在环境公益诉讼等新领域的适用;二是完善培训体系,提升陪审员的法律素养与履职能力;三是强化数字赋能,通过信息技术提升参审组织效率与参与便利度。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与司法责任制改革衔接,使其更好发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支撑作用。
司法权威既来自法律的确定性,也来自公众对公平正义的真实感受;人民陪审员不是专业审判的替代者,而是司法民主的重要参与者、社会共识的制度化表达者。让“无袍法官”在更多关键案件中依法履职、充分表达,把群众所思所盼纳入裁判说理,才能不断缩小司法与民意之间的距离,使每一次裁判更经得起时间检验,更能凝聚共识、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