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西城区法院还有厦门中院、湖里法院、思明法院,他们都在2025年搞了个大动作。福建省这次专门总结了执行工作的成效,厦门法院这回可是拿了表扬,三起案子特别亮眼,把司法怎么帮助老百姓、怎么保护商家这些事做得很到位。他们这套办法,不再光是把人往死里逼,而是想着怎么帮企业活下去。 这就叫“四让”工作法,核心是把传统的强制抓人变成让社会更顺畅的治理过程。它不单单是盯着执行率看,更重要的是保证人家债主拿到钱,又尽量别把人家饭碗砸了。尤其是那种还能做生意、有前途的公司,更是要重点保护。他们通过让信息透明、让大家好商量、让措施精准、让信用能修好,把对立变成合作,把吵架变成一起赚钱。再加上那个闭环的惩戒系统,从抓人到查账再到修好信用,全是一环套一环。 先说第一个案子:“保全”变“活水”。厦门中院有个案子涉及近4亿元的财产保全。以前大家只会傻傻地封了就算了,这次法院没这么干。当那家被查封的公司说要自己卖房子盘活资金时,法院没拒绝,而是认真评估了风险,还跟他们聊了三轮。最后双方互相信任了,法院给开了监管账户收钱,还专门弄了个“滚动担保”,让卖房有了保障。这样一来,被封的固定资产就变成了流动资金,既保住了钱袋子,又让企业能接着干。判决下来后人家主动把钱全给了,这就叫双赢。 第二个案子是跨域协同。湖里法院要处置北京的一套四合院。这可是在北京市西城区的核心地段,房子值钱不说腾退起来麻烦得很。厦门法院没自己硬干,而是跟北京的西城区法院商量好怎么配合。两边事先把活儿分好、想好预案,行动时紧密配合。结果四合院顺利交接了。这就告诉我们跨省协作挺管用。 第三个案子是刚柔并济。思明法院有个借贷纠纷,被执行人有钱却耍赖。法院不光查封房子,还给他发了个“预处罚”通知,明说再不还钱就要罚款、拘留甚至判刑。这种先警告再动真格的方式让被执行人很害怕。很多人一收到通知就赶紧把钱还了。这就是用最小的力气办最大的事。 总结下来就是厦门法院在高质量发展上是真下功夫了。他们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的折腾;践行“司法为民”,让老百姓看得见公平;还把自己当成社会治理的一份子。这套“四让”机制就是很好的例子。厦门这次能拿表扬,不光是运气好,是他们一直在琢磨怎么创新法子、提高效率的结果。从以前的死抠法条到现在的灵活变通,厦门法院的做法给了别人一个很好的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