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的时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必须在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

2024年12月的时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必须在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这家伙得是高级管理人员,行长或者别的高管兼任也没问题。这个《办法》到2025年3月1日正式生效,还给了银行一年的过渡期来整改。监管层的人说了,这是要让银行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合规体系,把合规基因灌进每一个决策和业务里,不再是等着别人查错,而是自己主动治理。而且他们还解释说,合规的核心就是守规矩,不能碰底线和红线,这就要求这个岗位得有严肃性和独立性。以前大家搞了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首席合规官这些岗位,名字都不统一,职责也含糊不清。这次《办法》借鉴了国际的好做法,统一了称呼,把首席合规官的位置和责任说得明明白白。 进入农历马年以后,国内的银行在首席合规官的事儿上跑得特别快。2月27日这天,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同时发公告把人定下来了。建行的董事会通过决议,让行长张毅兼任首席合规官,当天就生效。交通银行那边则是把首席风险官刘建军请过来兼任首席合规官,不过他还得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才能正式上任。除了这些国有大行之外,还有不少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银行也在同一天跟进了。浙商银行的董事会聘了吕临华当首席合规官,任期跟第七届董事会一样长;兰州银行和青岛农商行也是行长自己干。到了2026年,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还有光大银行这些也都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开始密集地推这事儿。 进入2月份以后,各路人马纷纷亮出了自己的人选。2月4日齐鲁银行宣布让行长张华兼任;2月11日上海银行公布说要给施红敏这个现任行长兼首席财务官加个首席合规官的头衔;2月12日光大银行也宣布同意杨文化当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同样是等监管批准后才正式生效。综合来看这次人事变动这么快,直接动力就是上面的政策导向。 我们再看过去的情形。2024年12月新规刚出台没多久;到了2025年3月1日新规就开始正式执行了;然后还有个过渡到2026年2月4日的缓冲期;再看最近的具体时间点:2月4日、11日、12日、27日都有银行动作;上海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这些都被点名提到了。 现在大部分银行都是让现有的高管层里的人来顶这个位置,“行长兼任”是最常见的路子。比如苏州银行的王强就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上海银行的施红敏也是这个路子。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就稍微有点不一样了,是找副行长来顶这个差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