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扶人被索赔22万”案的故事在2月21日终于落下了帷幕。法院通知了原告方,给他们的撤诉申请开了绿灯,开庭的日子也取消了。郑女士在朋友圈里松了一口气,她说事情已经解决,并且删除了所有相关的动态。虽然这段纷争有了个交代,但大家心里还是有些疑虑,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被吓到的人能不能索赔?大家还是在纠结这些问题。 回顾这个事情,只是一次普通的摔倒却牵出了巨大的风波。福建街头,一位老人骑自行车拐弯时没站稳,倒在了地上。两个路过的初中生立刻停下电动车,把他扶起来。可没想到的是,交警认定这两个孩子要负次要责任。老人声称自己被吓得魂飞魄散,把这两个孩子和他们的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2万元。短短几天时间里,这段视频在网上疯传,大家都站在孩子这边,声讨那些“做好事反被讹”的人。 江苏法德东恒(上海)所的尹心雨律师提醒大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的参考证据。法院有权重新审查事实并划分责任。如果证明孩子骑行速度和距离与老人受惊有因果关系的话,法院将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来判断三方过错比例承担责任。所以说,22万的天价赔偿金并不是确定无疑的事情。 2月21日之后的社交平台上出现了新话题:“如果女孩靠右慢行、提前减速,还会摔倒吗?”“老人真被吓到,法律该不该赔?”“以后还敢不敢扶?扶了会不会被讹?”这些问题背后反映了公众对“善意帮扶”和“责任认定”之间信任裂痕的担忧。法律界人士呼吁细化“惊吓摔倒”赔偿标准和强化骑行者安全义务。只有让规则更清晰、让证据更扎实、让善意更安全,类似尴尬的情况才不会再次发生。 对于这次事件,福建的尹心雨律师用了多次提到“三次让行”和“两次危险”来解释交警视角下的现场情况。法律人士指出第一次无接触、已恢复骑行并不是危险源头,真正的危险来自第二次。老人第二次避让女孩电动车时差点与车头相撞才导致本能反应摔倒。 陈晓东律师通过视频分析得出结论:“危险原则”认为老人两次避让中第二次才是真正的“惊吓源”,而“路权原则”指出女孩未靠右行驶、未停车观察等违反规定。所以说女孩和老人摔倒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老人操作不当、判断失误才是主要原因。 陈晓东是拥有26年警龄和7年执业经验的律师他指出这个案件没有那么简单。责任认定需要考虑双方过错比例和“对号入座”。 最终这个案件画上句号并不意味着争议结束了。大家对于责任归属和“惊吓摔倒”赔偿标准仍有很多疑问等待解答。 郑女士是女孩的母亲她在朋友圈发布动态说事情妥善处理并且删除了相关内容。郑女通过朋友圈传达出信息之后这起民事案件就匆匆结束了。 陈晓东从危险原则与路权原则双轨分析后给出了结论认为女孩电动车未靠右行驶还未停车观察违反规定所以这起事件中女孩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主要原因还是老人操作不当、判断失误导致这起事件发生。 福建街头发生的普通摔倒事件竟然引起了这么大的风波两个初中生扶老人却被交警认定要负次要责任老人因此索赔22万元短短几天内这段视频就在网上疯传舆论几乎都站在孩子这边声讨那些“做好事反被讹”的人最终案件以撤诉告终留下了很多疑问等待解答法律界人士呼吁细化赔偿标准和强化骑行者安全义务只有让规则更清晰、让证据更扎实、让善意更安全类似尴尬情况才不会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