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怎么管税这事儿

北京中新网11月28日报道,记者赵建华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这次联合发布了个公告,专门说了企业破产时怎么管税这事儿。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的人讲,这两年企业破产的案子是越来越多,遇到的新问题也不少,这个公告就是为了给大家定个规矩,让办理更方便。 这个公告把税费这块给理了理,税款和社保费得单独报,滞纳金利息当普通债处理,罚款按规定来,把钱给分清归属。以前税费性质不清楚容易卡住办理流程,现在这下好了。 公告里还特别说了点细的:破产卖东西要交的税是破产费用,继续开门做生意交的税是共益债务,都拿债务人的钱随时去还。这就解决了那种叫“新生税费执行分歧”的问题。哪怕企业重整或和解了,没交的滞纳金罚款也不耽误以后的信用评价、迁移或者注销手续。 给破产企业和管理人的帮助也很实在。比如资产咋处置、查啥税务信息、发票额度咋调、怎么开发票等等,都给出了门路。有了这些路数,管理人查东西就快了,资产也能卖得更顺。 最厉害的是在“退出最后一公里”上。只要拿着法院的裁定书就能去税务机关办注销。 而且税务机关还得依法把破产企业财产保全措施给解除了,把强制执行措施也中止了。这样既保证分钱公平,又避免了企业到处找人“多头跑”的麻烦。 总之,这个公告就是为了让企业有个退出的好环境,既能保住国家的税钱不受损失,又能让经营主体顺顺当当把包袱放下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