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贼”逃亡26年终获刑

尽管潜逃了26年,那个被称作“飞车贼”的李某某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3月12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由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抢夺案做出一审判决,给李某某判处了六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责令他退还36929.6元的赃款,还需缴纳10000元罚金。这场等待了二十六年的判决背后,是18起破坏地方安宁的恶性案件。曾经与同案人胡某某一起购买摩托车,专门在天黑后对独行女性下手的李某某,终究还是在2025年4月被警方抓获。那一年10月,通城县公安局把案件移交给了检察院。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但根据1997年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的人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承办检察官为此专门到广东等地走访核查,确认了他故意逃避追捕长达二十六年的事实。这起发生在1999年的旧案最终在2026年1月8日被正式提起公诉,1月26日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公诉人详细论述了相关法律问题,认定他不符合自首的条件。听到审判结果的李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为不管逃多久终究逃不过法律的惩处。这起跨世纪的大案最终尘埃落定。 时间回到20世纪90年代末,摩托车在通城县逐渐普及,李某某和胡某某动起了歪心思。1999年夏天两人凑钱买了车开始作案。他们分工明确,一人骑车一人动手,专挑偏僻路段袭击独行女性。短短时间内他们就作案18起,涉案财物价值累计36929.6元。当时全国人均月工资不足900元,这笔钱相当于普通工薪家庭近三年的总收入。 因为作案手法凶残且频繁发生在夜间,通城县隽水镇群众陷入了恐慌之中。一到晚上大家都不敢独自出门,正常的生活秩序被严重打乱。 案发后通城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并锁定了嫌疑人。不久胡某某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罪行被判刑,而李某某得知后连夜潜逃隐姓埋名开始了漫长的逃亡生涯。为了躲避追捕他辗转多地靠打零工生活且从不敢与人深交。这期间他在工地被打也只能忍气吞声从没有过一天安宁日子。 直到2025年4月办理赌博案时出现了举报线索打破了沉寂。一名涉案人员为了立功向警方举报称李某某藏匿在广东省潮州市。警方立即核实线索确认属实并启动追逃程序。次月潮州警方以配合签字为由传唤了李某某归案。面对民警他起初矢口否认但在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供述了全部罪行。 2025年10月通城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梳理卷宗时发现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显示他有自首情节需要审慎认定。检察官经过核查发现他系被动传唤到案且初期否认主要事实所以不符合自首法定条件不能认定为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他伙同他人驾乘摩托车公然抢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抢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提起公诉进行审理和判决。 开庭那天公诉人有力指控了他的犯罪事实阐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既损害被害人权益也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二十六年的恐惧终于结束了我知道错了愿意接受一切惩罚也想对当年的受害人说一声对不起”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感叹道“真是大快人心不管逃多久犯了罪终究要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