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三门峡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女子牛某某因在社交平台曝光丈夫与已婚女同事的婚外情信息,被丈夫高某起诉侵犯名誉权。法院认定牛某某未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庭矛盾,而是在社交平台发布侮辱性言论,对原告的社会评价造成负面影响,构成名誉权侵权。法院判决被告在指定平台发布道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保留不少于十五日。 引人注意的是,该女子从一月十二日起连续五天在短视频平台发布"道歉"视频。视频中详细提及丈夫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并附上消费记录、法院判决书等证据材料。视频采用反讽手法,更公开了丈夫的行为。单条视频点赞量超过七十万,账号粉丝数已突破四十万。网友评价这种做法为"看似判决道歉,实则公开处刑"。 从法律角度看,此事件暴露出民事判决执行中的问题。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洁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和私密信息,不得随意公开。该女子在道歉过程中继续披露这些信息,其公开内容可能进一步降低有关人员的社会评价,存在进一步侵害名誉权的风险。同时,法院对判决执行内容负有监督职责,需要确保道歉声明符合法律规范。 三门峡市相应机构已关注此事,成立工作组了解情况,目前正在核查相关事实。当地法院、涉事企业等部门对采访电话均未回应,相关情况仍在调查中。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根据核实结果由相关单位进行回应。 该女子还就网上关于其"带货"的言论进行澄清,称购物车功能系早期为获得优惠而设置,目前已删除。其表示第五天的道歉视频已发布但遭限流。
网络不是情绪宣泄的法外之地,也不应成为纠纷解决的替代法庭。当私人矛盾进入公共视野,需要的是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程序为依托的理性处置。对个体而言,守住表达边界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对社会而言,提升权威信息供给与治理协同能力,才能让每一次公共关注都更接近真相、更有助于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