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男子王某甲生前立了遗嘱,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妻子路某。不过这事儿到了法院这儿没被支持。我是记者余东明和张海燕报道的。 王某甲过世后,路某想把房产过户给自己。她把案子打到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想通过调解把手续办了。结果最近法院开庭审理时,没答应她的请求。 原来啊,王某甲去世的时候,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四个:妻子路某、还有5岁的小女儿王小某、20岁的大女儿王某乙,还有他的父亲王某丙。王某丙每月有退休金,也主动放弃继承遗产了。 尽管王某甲自己写了遗嘱,可房产交易中心没法确认这遗嘱是真的还是假的。他们没办法光凭一份遗嘱就给房子办过户手续。 于是路某和王小某作为原告,把王某乙和王某丙告上了普陀区法院。他们希望能通过调解把房子过户到母亲名下。诉讼过程中王某丙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退出了案子。 普陀区法院觉得王某甲把全部财产都给了老婆没毛病,但是没给那个5岁还没生活来源的小女儿留个份额也不行。虽然母亲有法定抚养义务得养孩子,可王小某名下啥也没有,万一长大了没着落怎么办?直接按遗嘱和大家的意思调恐怕会侵犯到未成年人的权益。 法官跟当事人解释清楚后邀请了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社工来帮忙代表王小某全程参与打官司。 最后调解成功了,路某同意给小女儿留房子份额,还说为了公平也给大女儿留点好处。最后确认两套上海房子两个女儿一人一半平分,变成三人按份共有的房子其他东西就归母亲路某了。 协议一签下来社工陪着她们俩去房产中心把手续办了这下子小孩子的权益才算真正落实了。 法官解释说订立遗嘱是个人的自由可法律也有要求得给那些没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人留点钱这是为了维护家庭伦理也是对弱势群体的关心。 这次普陀区法院还联合普陀区妇联搞了个揭牌仪式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站”还写了本书专门解答家事纠纷的问题希望能帮大家都了解法律知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