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2026年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多措并举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成本上升,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的课题。江苏省近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宣布,将在2026年对高温津贴进行适时适度调整,这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维护举措。 高温津贴制度是保护劳动者在恶劣工作环境中的基本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据现行规定,江苏省高温津贴适用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不能有效降低工作场所温度至33℃以下的环境中工作的情况。该标准充分考虑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目前,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周期为4个月,即6月至9月,覆盖了全年高温最集中的时段。 在发放机制上,江苏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待遇,确保劳动者的实际收益。同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也不得冲抵高温津贴,这些规定有效防止了用人单位规避责任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岗位、支付办法等,确保制度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实际出勤情况不同的劳动者,可按当月实际从事高温作业时间进行折算,对非全日制劳动者也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表明了制度的灵活性和公平性。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这部分群体的权益保障面临新的挑战。江苏省在调整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将实施劳动者权益保障拓展行动,这反映了对新时代劳动关系特点的深刻认识。一上,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这些劳动者往往缺乏传统劳动合同的保护,面临更多风险。另一方面,要关注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这一群体的劳动保护需求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江苏省将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机制,畅通维权渠道,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休息、劳动安全等合法权益。这若干举措表明,江苏省正在积极适应新时代劳动关系的新特点,推动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向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

高温津贴调整发出以人为本、依法治理的鲜明导向。既要让劳动者在高温下的付出得到应有补偿,更要以制度刚性和治理创新把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面对气候与用工形态的双重变化,唯有把标准落细、把责任压实、把维权通道打通,才能让每一份在烈日与高温中坚守的劳动更有保障、更有尊严,也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更加稳固的人力资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