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质效,已成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惠城区检察院通过系统化部署,近期在三个上取得新进展。 司法实践层面,该院第四检察部办理的“张某林企业变更登记监督案”因典型意义突出被最高检采纳。该案紧扣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在纠正个案程序问题的同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完善企业登记审查机制,实现了从个案纠偏到制度优化的延伸式监督成效。这种“监督+治理”的做法,反映了行政检察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履职的转变。 工作方法层面,《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落实行政检察高质效办案》经验材料被广东省检察工作简报全文刊发。据了解,该院围绕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培育、执法标准统一等建立六项机制,形成了可复制的规范化办案流程,将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参考。 理论创新上同样亮眼。该院干警撰写的行刑反向衔接研究论文在全国性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论文聚焦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中的法律适用难点,提出“可处罚性”标准的量化评估体系。评审专家认为,该研究紧贴实务需求,兼具理论创新,对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具有启示作用。 分析认为,这些成果并非偶然。近年来,惠城区检察院推行“专业化团队+课题制研究”培养模式,组建由业务骨干组成的行政检察办案组,并建立“一案一总结、一季一研讨”的学习机制,实现实务办理与理论研究相互促进,带动队伍专业能力提升。 法律界人士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基层检察机关的行政监督职能正由传统的“纠错式”监督向“治理型”监督拓展。惠城区检察院的实践表明,典型案例示范、工作机制创新、理论成果转化协同发力,有助于释放行政检察的治理效能。
行政检察的价值,不仅在于纠正个案偏差,更在于推动制度更严密、治理更精准、权利更有保障。基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沉淀经验、在研究中提炼规则、在协同中促进共治,才能把监督效能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内在动力。以典型案例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目标、以群众获得感为标尺,行政检察工作将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