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权益卡披上保障外衣,营销边界被突破 在保险销售竞争加剧的背景下,部分机构和营销人员将"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作为促销手段,宣称可"免费用特药""天价药费不用愁",在投保达到一定额度后进行赠送。湖北金融监管局在监管中发现,这类做法涉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合同之外的利益,已明确要求辖内保险机构不得以权益卡名义开展变相赠利活动,要求各机构严守业务合规底线。 原因——三重因素叠加催生乱象 一是高额医疗费用引发的保障焦虑。以CAR-T疗法为代表的肿瘤免疫治疗受到关注,但涉及的药品和治疗费用高昂,动辄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客观上刺激了消费者对"特药保障"的强烈需求。 二是销售端"以增值服务换成交"的冲动增强。部分营销人员利用消费者对保险条款不熟悉、对"卡"类权益理解模糊的特点,将权益卡包装为接近保险保障的"兜底方案"。他们在话术上弱化限制条件、强化"可用药""可报销"的直观感受,以此提升签单率。 三是权益卡供给链条多来自第三方。这类权益卡往往并非保险产品组成部分,其提供方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审核规则、理赔路径与争议处理机制不透明,容易出现"宣传与实际不一致""审批口径变化"等问题,形成纠纷隐患。 影响——误导与纠纷风险上升,行业秩序承压 对消费者而言,权益卡常被误认为"买了就能用、病了就能赔"。但在实际使用中,服务往往附带严格的适应症、用药路径、医院资质、材料审核等条件。一旦出现认定分歧,消费者可能面临用药受阻、维权困难,甚至因误信宣传而做出不匹配自身需求的投保决策。类似案例表明,部分消费者在真正用到权益时遭遇审批受限,争议集中在适用范围、医疗方案匹配度等关键环节。 对行业而言,变相赠利会扭曲保险产品的真实成本与定价逻辑,诱发机构之间以"送卡""加码权益"进行非理性竞争,带来费差损等经营风险。长期看,若成本与责任边界被模糊,可能挤压保险机构在保障责任、服务能力与风险管理上的投入空间,影响消费者的长期权益与行业可持续发展。 对策——回归"以合同为准",压实机构责任与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部门传递出明确信号:保险营销必须以合同约定为边界,任何以"卡券""权益包"等形式提供的利益安排,若突破合同或构成不当利益诱导,均应被及时纠偏。下一步关键在于: 其一,保险机构要强化内部合规管理,清销售端"搭售式""赠送式"权益安排,严禁以非合同利益替代对条款的真实说明,压实对代理人和合作渠道的管理责任。 其二,提升信息披露和销售适当性。对确属合规增值服务的,应清晰列明服务提供方、服务内容、限制条件、有效期限、争议处理方式等,避免消费者将"服务权益"误判为"保险责任"。 其三,消费者应增强风险识别能力。投保时要以保险合同、责任条款和免责条款为准,重点核对是否写入特药、CAR-T等保障责任,警惕"赠送即保障""卡在手万事无忧"等误导性话术,对第三方服务尤其要关注使用门槛与退出机制。 前景——监管趋严促市场出清,保险竞争从"噱头"转向"能力" 从监管导向看,治理"合同外利益"是维护保险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抓手。随着监管持续加力与机构自查整改推进,依赖"送卡返佣"等方式的灰色营销空间将被压缩,市场将加快出清不规范的权益包装。 另外,消费者对特药、创新疗法的保障需求客观存在。行业更需要通过正规产品与透明条款来承接需求,例如在医疗险、重疾险或相关普惠产品中以合同方式明确责任边界、报销给付规则与服务体系,以专业定价、风控能力和服务质量赢得市场。
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的市场秩序和有效的监管约束。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的乱象,本质上反映的是部分保险机构在竞争压力下的监管套利行为。监管部门的及时出手,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随着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保险行业将逐步回归理性竞争的轨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