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9日召开的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提交的工作报告披露了一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数据: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程序,对侦查机关应立未立案件监督立案664件,对不应立而立案件监督撤案2344件,两项数据合计占全年监督总量的12.3%,反映出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源头环节的监督力度持续强化。
这一成效的取得,源于山东检察机关构建的全流程监督体系。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不仅针对立案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更将监督链条延伸至侦查、审判、执行各阶段。
全年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6494件次,清理长期滞留诉讼程序的刑事"挂案"达7624件,相当于2022年全省刑事案件总量的9.8%。
在审判监督方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建议343件,同步纠正审判程序违法339件次,形成对司法权运行的立体化制约。
值得关注的是,刑罚执行监督取得突破性进展。
针对减刑、假释等关键环节,检察机关建立"提前介入+同步审查"机制,纠正不当提请127人次。
特别是在财产刑执行领域,通过信息化核查发现并纠正违规案件1588件,监督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6452人,这一数字较2022年下降37%,显示刑罚执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民事司法监督呈现"量质双升"特点。
全年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建议659件,同比增长21%,其中涉及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民生领域案件占比达63%。
针对长期存在的虚假诉讼顽疾,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全年查处虚假诉讼376件,涉案金额超5.3亿元。
在行政检察领域,推动"行刑衔接"机制实质化运转,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5件,对7342名被不起诉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
法律界人士分析,山东检察机关的监督实践具有示范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指出:"立案监督数据反映出部分地区仍存在‘以罚代刑’‘选择性执法’现象,检察机关通过刚性监督倒逼侦查规范化,这种‘穿透式监督’模式值得推广。
"数据显示,2023年山东刑事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14.2%,平均办案周期缩短9天,监督效能正向司法效率领域延伸。
公平正义既体现在看得见的裁判结果中,也体现在看不见却必须被严格遵守的程序与规则里。
监督立案、纠正违法、清理“挂案”、规范执行、治理虚假诉讼、打通行刑衔接,体现的是对法律权威和人民权益的双重守护。
随着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协同治理持续深化,法治的确定性将更好转化为社会运行的稳定性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