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网络侵权问题仍需重拳整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最新进展。

报告指出,自2019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以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成效显著,审理了多起具有标杆意义的科技创新领域案件,包括标准必要专利等涉外知识产权争端。

数据显示,2025年著作权和商标权民事纠纷收案量较2021年分别下降28.1%和2.9%,这一趋势表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趋完善。

然而,网络侵权问题依然严峻。

报告特别指出,部分网络平台对盗版内容监管缺位,甚至存在为侵权作品刊登广告、拒不配合下架等行为。

以法官培训教材为例,正版售价2000余元的统编教材,在部分平台仅以9.9元低价售卖盗版电子版,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技术合同纠纷和专利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2025年同比增幅分别达到193%和65%。

这一现象反映出随着科技创新加速,相关领域对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最高法院通过完善保全措施、先行判决制度、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等方式应对新挑战。

在备受关注的某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侵权案中,法院将赔偿金额从一审的1280万元改判为3.8亿元,创下同类案件赔偿纪录,彰显司法"严保护"决心。

报告同时强调,司法机关注重区分恶意侵权与正常商业纠纷,通过调解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典型案例显示,两家低空经济领军企业因专利权纠纷对簿公堂,法院促成双方达成"先许可使用、后协商费用"的和解方案,既保护了知识产权,又避免了"双输"局面。

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2.5%,高于普通民商事案件5.1个百分点。

知识产权保护既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基石,也是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支撑。

传统纠纷回落说明“有力度”的治理正在见效,网络侵权与创新争端升温则提示规则供给与协同治理仍需加速完善。

坚持依法严格保护与促合作促转化并重,推动平台、企业与司法形成合力,才能让守法创新者更安心、让恶意侵权者付出更高代价,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