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离婚40年,每月给她4800元抚养费,法院判了下来

老张和徐阿姨这对老夫妻在70年代相识,1980年登记结婚,同年还生了个女儿,这一家子过了40多年。到了2023年10月,两人开始分居。老张身体一直不太好,一个人独居没人照料,而徐阿姨这两年多一直没回家,他觉得这是徐阿姨没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于是跑到法院起诉,想让徐阿姨每个月给他4800元的抚养费,算下来一共得给12万多块钱。 徐阿姨听了这个事特别委屈,她说离开家完全是被逼无奈的。这些年她一直在受老张的暴力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实在受不了才选择分居的。而且她自己身上也有好几种病,每个月退休金只有4100多块钱,经济条件远不如老张,根本没能力支付这笔钱。 法院查清楚了两人的收入情况,老张每个月退休金六千多块钱,徐阿姨只有四千多块钱。老张的收入已经超过了上海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完全能养活自己,不属于那种生活困难的人。法院说了,定抚养费要看当地的生活成本、被扶养人的实际需要还有扶养人的经济能力这些因素。徐阿姨退休金低身体又不好,根本没办法给老张钱。 最后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判了下来,驳回了老张的全部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