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结构加速变化的背景下,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8亿,独居老人比例逐年上升。随着家庭养老功能减弱、机构养老资源相对不足,越来越多老年人开始尝试“互助式养老”。近日,一对老年伴侣以七项生活准则为基础选择非婚同居的案例——引发关注——也为观察此现象提供了一个具体样本。该案例中,68岁的李女士与72岁的陈先生相处半年后,决定在明确约定的前提下共同生活。七项条款围绕经济独立(各自管理退休金、日常开销AA制)、生活边界(尊重作息差异、家务分担)、子女关系(互不干涉各自家庭)、医疗责任(小病互助、大病自理)等核心问题展开,体现出老年人在情感陪伴与风险防范之间的权衡。社会学专家认为,“契约式同居”的增多主要由三上因素推动:其一,民政部2023年数据显示,丧偶老人再婚率不足5%,财产安排、子女态度等顾虑成为现实门槛;其二,当代老年人的权利意识更强,更强调生活自主;其三,社会观念逐步变化,非婚同居的接受度较十年前提高23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不过,这一模式在缓解部分现实问题的同时,也暴露出法律保障不足。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尚未对非婚同居关系作出明确规定,财产继承、医疗签字等关键环节仍存在制度空白。中国人民大学老龄研究中心主任指出:“一方突发疾病需要手术时,伴侣可能因无法定关系而无法参与决策,这类情况在临床中并不少见。”为回应老龄化带来的新需求,一些地方已开展探索。上海市去年推出“老年人同居关系登记备案”制度,允许双方自愿约定权利义务;广州市建立“夕阳红互助档案”,为老年伴侣提供公证服务。专家建议,应尽快完善对应的制度,形成分级保障:对经济、医疗等基础事项给予必要的法律确认,同时为个性化约定保留空间。
晚年相伴的意义,不只是有人说话、有人照应,更在于彼此都能安心、体面、有尊严地生活。把经济、健康、子女、空间等关键问题提前说清楚、约定明白,既是对现实复杂性的回应,也是对晚年生活的负责。让银发群体“敢相伴、能相伴、稳相伴”,需要个人理性选择、家庭理解支持,也需要制度继续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