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至17省份 织密84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安全网

问题——新就业形态规模迅速增长,职业风险保障亟待完善。外卖配送、网约车、同城货运、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快速扩张,劳动者工作场景高度流动、劳动关系形态多样,交通事故、摔伤扭伤、过度疲劳等风险更为集中。根据2023年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对该庞大群体而言,职业伤害保障既是基本安全诉求,也是劳动权益保护的关键环节。如何实现"有人管、有人赔、赔得快、赔得准",成为制度建设的重要课题。 原因——制度设计与用工形态不匹配,传统方式难以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常见多平台接单、多地跑单、弹性工作等特征,职业风险与工作行为交织,事故认定与责任界定难度大。部分从业者缺乏稳定劳动关系,难以以传统方式确认工伤保险参保主体,导致保障存空档。同时,平台用工链条长、业务外包与合作模式多样,带来经办衔接、信息共享、纠纷处理等新挑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正是通过制度创新来应对这些现实问题。 影响——既关乎劳动者安全感,也关乎平台经济规范发展。完善职业伤害保障能在伤害发生时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救济,减少劳动者因伤致贫风险,提升从业者的获得感与职业稳定性。对企业而言,虽然缴费增加成本,但通过制度化分担风险、减少突发事故纠纷成本,有助于稳定用工、提升合规水平。更重要的是,完善保障机制可推动平台经济从粗放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在公平竞争和规范治理框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策——以试点扩围为抓手,推动覆盖更广、服务更快、预防更强。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自2022年在7个省份启动,2025年7月在总结经验基础上,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推进扩围,范围已扩大到17个省份。截至2025年年底,试点累计参保人数达2510万人。多地实践表明,经办流程优化与数字化协同是提升制度可及性的关键。上海通过整合业务事项,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给付探索"免申即享",提高办理效率;北京推行职业伤害"小伤快赔",通过"一次申报、合并办理"压缩办理时间,让服务更及时。 面向全国推进,还需在几上持续用力:一是扩大制度覆盖面,推动更多平台企业与行业纳入,尽可能解决工伤保险难以覆盖的保障不充分问题;二是完善多层次保障,鼓励平台企业购买补充商业保险,与职业伤害保障形成互补,提升重大风险应对能力;三是把事后救济与事前预防并重,加强职业伤害预防工作,从安全培训、道路安全提示、合理派单等环节降低事故发生率;四是优化权益维护机制,针对劳动者举证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推动多方共同探索更适配的维权服务模式,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前景——从试点探索走向制度定型,为新就业形态治理提供稳定支撑。有关部门明确将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扩大到全国,制度建设进入由局部探索向系统完善迈进的新阶段。随着覆盖范围扩大、经办规则更清晰、信息系统更互联互通,职业伤害保障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标准化、便捷化运行。制度推进需要统筹成本与效益、权利与责任、效率与公平,推动平台企业、劳动者、政府部门在规则框架下形成稳定预期和良性互动。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全国推进,标志着我国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上迈出了重要步伐。这个制度创新既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主动适应,也是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积极回应。随着试点范围扩大和制度健全,越来越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将获得更加坚实的权益保护。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系紧的"安全带"必将更加牢固,为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