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结婚给的大钱分手后一般得退回来

今天我给大家讲个事儿,发生在2024年,成都大邑县法院有个团队叫“豌豆荚·邑阳阳”,他们刚刚搞定了一起挺麻烦的“黄昏恋”纠纷。说的是一对老年人,男方叫刘某某,女方叫任某,还有一个于婷是华西的记者。 这事儿要从2024年1月说起,当时刘某某七十多岁,任某六十出头,俩人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了,挺合得来,还打算结婚呢。为了表诚意,刘某某给任某送了“三金”,就是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还有一部分现金。后来两人感情变了,决定分手。刘某某就让任某把那些东西退回来,任某不干啊,说有些是平时送的小礼物或者一起花的钱,不该全退。 双方协商没谈拢,刘某某就把任某告到了法院。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很细心,觉得这不仅是钱的问题,还关系到老两口的感情。法官没急着判,一直用调解的方式来处理。他先把双方的话都听进去了,然后给他们讲了法律规定:要是为了结婚给的大钱,分手后一般得退回来;但要是平时送的小钱或者两人一起吃喝的花销,就很难要回来了。 法官把事情查清楚后,又考虑了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感情付出这些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个灵活的方案。最后大家一拍即合,任某当场就把钱给了刘某某。一共多少钱呢?9万元。这钱当时就给了,双方的纠纷也就彻底解决了。 那个承办法官还说呢,法院以后还要多琢磨琢磨怎么解决老人和孩子的烦心事,用真心实意去把这些问题给办好。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于婷记录下了这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