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食堂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风险隐患。 在近期监督检查中,某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个别校园食堂未按要求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运行不规范,责任落实存在缺口。校园食堂承担师生集中用餐保障任务,一旦管理链条衔接不紧,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就可能失控,食品安全风险随之上升。 原因——主体责任弱化与管理能力不足叠加。 从监管实践看,制度“有但不跑”、流于形式,往往由多上因素共同导致:其一,部分单位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停留在“台账齐全就算完成”的层面,忽视过程控制和及时纠偏;其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配备不全或能力不足,培训、考核不够扎实,导致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规范;其三,在承包经营、委托供餐等模式下,学校与经营方权责边界不清,出现“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等情况,削弱制度执行;其四,日常监督更多集中在专项或节点检查,个别食堂对常态化要求重视不够,未形成可追溯、可复盘的闭环管理。 影响——不仅是合规问题,更关乎学生健康与社会信任。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未成年人健康,社会关注度高、容错空间小。制度执行不到位,表面上可能只是台账不全、记录缺失、人员健康管理不规范等“看起来不严重”的问题,但往往对应原料来源、加工卫生、交叉污染防控等关键风险点。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可能影响师生健康,还会冲击学校教学秩序、家校信任和地方治理形象,并引发对集中用餐单位管理体系的连锁质疑。 对策——依法处罚与压实责任同步推进,形成可执行的闭环。 依据《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学校、幼儿园违反规定的情形,依法从重处理。 在执法之外,更要靠制度落地把风险控制在前端: 一是把“日管控”做实。围绕进货查验、加工过程、设施设备、餐饮具消毒、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设置清单化检查点,当日发现问题当日整改,并形成可核验记录。 二是把“周排查”做深。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周度风险排查,对高风险品类、关键岗位、易发环节进行复盘,形成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单”闭环。 三是把“月调度”做严。由学校或供餐单位负责人牵头,对制度运行、问题整改、人员培训、承包方履约等开展月度调度评估,推动资源投入和管理改进,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隐患。 四是强化人员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并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有人担、措施能落地、管理见成效。 五是理顺校方与经营方责任链条。对承包经营、供餐单位坚持合同约束与过程监管并重,明确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配送留样、应急处置等责任边界,避免责任悬空、管理断档。 前景——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将更精细化。 随着集中用餐单位主体责任制度优化,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正在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下一步,监管部门预计将持续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推动学校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全过程管控;同时,学校也将更多运用数字化台账、视频巡查、供应链追溯等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对屡改屡犯、风险突出的单位,监管措施将继续从严,释放“制度必须执行、责任必须到人、违规必受惩处”的明确信号。
校园餐桌安全关乎下一代健康成长,也检验社会治理的细致程度。只有让法律约束与日常监管形成合力,让行政处罚与信用惩戒相互衔接,才能把从源头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压实到位。这既是监管部门应尽之责,也需要学校、经营主体和社会各方共同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