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走是提升效能的不二法门

光明区这个地方,最近因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的网格员在马田街那边做夜间消防安全检查,闹出了点动静。本来网格化管理是好的,方便联系群众、排查隐患、服务民生,可这次检查的时候,有住户明确拒绝了,网格员还是硬闯进去。这事儿不仅让住户觉得隐私被侵犯、权利受损,也让大家开始讨论基层公权力到底该管到哪儿。咱们宪法里说,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除非有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谁都不能随便进去。消防安全检查肯定重要,但时间选在快半夜,住户都表示不愿意了还非要进去,这方式合不合理、合法不合法就很值得琢磨了。这不仅仅是工作态度或者沟通方式的问题,而是关乎公权力到底能不能“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大问题。 马田街道办事处事后也出来说了,要给网格员加强入户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他们的着装和行为。这态度挺正面的,是承认问题、想改进的表现。但要是只把责任归到个别网格员“业务不熟”上,可能就没挖到根子上。网格员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环,工作经常面对各种杂事和考核压力。如果没有清晰统一的权力清单和操作规范,尤其是入户这种涉及居民重大权益的事,没有事先告知、合理安排时间、还得让居民同意预约这些规定,一线人员为了完成任务就容易搞混权力的边界。 基层治理能不能搞好,关键看群众认不认同、理解不理解、配合不配合。用可能骚扰居民安宁甚至违法的方式去干活,哪怕初衷是为了安全,结果也可能适得其反,让大家更不安、更抵触,把政府公信力给毁了。听说涉事街道因为投诉太多,现在已经暂停入户检查了。如果这个决定只是为了平息怨气而不是反思制度上的问题,那问题就还没解决彻底。 要让基层治理更法治化、更规范化,得一步步来。首先得把权责理清楚,给网格员这些基层工作人员制定明确具体的权责清单和行为规范指南。得告诉他们什么情况、按什么程序才能入户,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其次监督和救济渠道得跟上。居民觉得自己权益受侵害了,得有个方便有效的地方去反馈和申诉。最后考核的指挥棒也得校准一下。评价基层工作不能光看干了多少活儿、完没完成任务,还得看程序合不合规、群众满意不满意。 虽然这次是个案,但它的提醒作用很普遍。这再次告诉我们社会治理创新和精细化得跟法治化同步走。法治不是捆住手脚的绳子,而是基石和保障。只有在设计制度、行使权力时都敬畏法律、遵守程序、尊重公民权利,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才能畅通无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走是提升效能的不二法门,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