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为大家讲述一个真实故事的人。今天我要讲的是关于9岁男孩冬冬和5个小伙伴一起玩耍时发生的事故。在闵行区人民法院这个案子里,冬冬的监护人被判定要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呢?我们来看看事件的经过。 那天傍晚,小区里有一个儿童乐园,冬冬和其他4名小伙伴还有萱萱一起在排队玩滑梯。大家都在等着轮到自己玩。按常理来说,每个人应该按顺序一个一个上滑梯才对,可冬冬却从正在下滑的滑道逆向攀爬上去了。这一下可就麻烦了,人群一下子拥挤起来,冬冬也摔了下来。结果他的左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最终鉴定为十级伤残。 这次事故发生后,冬冬的代理人认为应该由5名小伙伴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他们声称事发时萱萱推搡了一下人群,导致其他4名孩子依次传导,形成了多米诺效应,把冬冬挤倒在地。不过这些小伙伴们坚决否认推搡的事实,说他们只是正常排队而已。他们反问:“如果滑梯是单向车道的话,逆行的人还要别人来赔偿吗?” 物业公司方面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滑梯没有任何防护装置和地面软包老化问题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设施并非他们采购安装的。物业公司还提供了乐园入口处《须知》作为证据说明事故与他们无关。 那么法院是怎么调查这个案子的呢?监控显示事发前后约30分钟时间里,冬冬的监护人全程缺席没有在场。法官指出9岁孩子已经有基本辨识力了,应该知道先上扶梯、再排平台、最后下滑是常识;而且物业公司也已经尽到提示义务了。法院判决认为这次事故主要是由于“逆行”加上无人监护导致的。 最终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冬冬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因为冬冬逆行上滑道本身存在重大过错;第二是因为监护人长时间离开现场疏于监护;第三是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尽到警示与日常检查义务设施状态良好。 这次判决给所有家长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和反思:当孩子受伤时第一时间指责别人还是先检查自己看护得是否到位?如果那天晚上有人在旁边提醒一句“别逆行”,这个悲剧是不是就能避免呢?滑梯依旧在那儿运行着,夕阳也照样落下可9岁的冬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把滑梯当成通往天空的梯子了。 这个案例用最冰冷无情的判决提醒我们快乐可以免费但是安全却要付费——而买单的往往是那个最不该承担后果的孩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