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城市更新行动 坚持人民城市理念推进"四好"建设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65%,城市发展正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阶段。

随着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文化体验、安全韧性等需求日益提升,传统粗放式城市开发模式亟待转型。

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市更新工作进入制度化、系统化推进新阶段。

政策制定基于三大现实考量:其一,全国现存约22万个老旧小区普遍存在设施老化问题,2023年城市内涝事件同比上升12%,暴露出基础设施短板;其二,近五年城镇化进程中,约15%的历史建筑因保护机制不完善遭到破坏;其三,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存在"重开发轻治理"倾向,2022年住建部督查发现34%的改造项目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意见》创新性提出"四好"建设标准体系,将住房品质与社区治理、城区发展有机衔接。

在实施路径上突出三个维度:民生维度要求三年内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文化维度明确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率达100%,推行"微改造"模式;安全维度部署2027年前建成城市基础设施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重点城市地下管廊覆盖率超60%。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首次将"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保障措施,要求2025年前所有地级市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广"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

住建部数据显示,试点城市采用该机制后,群众投诉处理时效平均提升47%。

专家指出,此次政策有三大突破:建立跨部门项目审批"负面清单",破解多头管理难题;设立专项信贷支持工具,预计带动社会资本超万亿元;将"城市体检"制度法定化,形成"评估—规划—建设—管理"闭环。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测算,全面实施后将拉动GDP增长0.8-1.2个百分点,创造500万个就业岗位。

城市更新的成效,最终要落脚到群众的生活体验和城市的可持续运行能力上。

把握好“保护与发展、建设与治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系统观念、守牢安全底线、突出民生导向,才能让更新不仅更新城市空间,更更新治理方式与发展动能,使城市在延续文脉中焕发活力,在提升品质中凝聚人心,持续走出符合自身特点的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