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中院再审强奸案 维持原判八年有期徒刑

2026年1月14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刘胄赟强奸案作出再审宣判。这个再审判决纠正了此前量刑不当的问题,也向社会传递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清晰信号。案件回溯显示,原审被告人刘胄赟因涉嫌强奸两名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并对其中一人多次实施性侵,早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在二审程序中,刑期被调整为六年。此次再审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一致认定:原二审判决未充分考量“奸淫幼女从重处罚”的法定情节,量刑把握存在明显偏差。

法律对未成年人实行特别保护,体现在对事实的审慎认定、对证据的严格把关以及对量刑的精准衡量之中。此次再审宣判以依法纠偏回应社会关切,也提醒全社会:守护未成年人既需要司法这道“最后防线”,也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筑牢“第一道防线”,把保护做在更早处,把治理落到更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