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多部门联动开展“法治第一课” 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新学期伊始,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校园安全再次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议题。近期,丰顺县以“开学法治第一课”为抓手,整合司法行政、法院、检察、公安以及各镇(场)普法力量,面向辖区学校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防风险、护成长、促治理”的导向,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学生听得懂、用得上的行为规范与安全指南,推动法治教育从“进校园”向“融校园”延伸。 问题:未成年人安全风险呈现多样化、隐蔽化趋势。 从学校日常管理实践看,校园欺凌既有肢体冲突等显性形态,也可能表现为语言侮辱、社交孤立、网络造谣等隐性方式;部分学生对“打闹与欺凌”的边界认识模糊,对求助渠道、证据留存与法律后果缺乏了解。同时,伴随网络使用频率上升,未成年人面临的侵害风险、网络不良信息诱导以及消费陷阱等问题也更具复杂性。法治教育如果停留在概念讲解,难以形成有效的预防和自护能力。 原因:认知偏差与防护能力不足叠加,亟需前置普法。 一些不当观念仍影响未成年人对风险的判断,例如将欺凌简单视作“同学间小矛盾”,或在受到侵害时因害怕、羞怯而选择沉默;部分学生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的后果缺乏清晰认知,导致冲动行为可能演变为严重后果。对此,丰顺县在开学节点集中发力,强调“前置预防、源头治理”,通过司法、公安、法院等专业力量进校授课,提升普法的权威性与针对性。 影响:以案释法增强规则意识,推动校园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在龙岗学校,法治副校长围绕预防校园欺凌开展专题讲座,系统梳理欺凌行为的典型表现和危害,明确拳打脚踢、辱骂恐吓、孤立排挤以及网络传播谣言等均可能构成欺凌,纠正“无需当真”的错误认识;同时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向学生讲明施暴者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强化底线意识。宣讲还从实操层面指导学生遭遇欺凌时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妥善留存证据,倡导“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 在丰良实验小学,司法所联合镇政府及律师团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及性侵害”主题宣传,采用案例讲解与情景化表达,帮助学生识别风险信号、掌握自我保护要点,并将交通安全、校园活动安全等规范纳入讲解范围,强调遵守规则与文明交往的重要性。宣讲同时引导学生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遇到欺凌与侵害及时报告、依法求助,形成同伴守望的校园氛围。 在潘田镇、汤南镇等地,普法活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以及治安管理领域的重点内容,面向学生讲清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阐明不良行为与违法行为的边界与代价,特别对部分年龄段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规定作出提示,引导学生树立敬畏法律、遵规守纪的意识。同时,在汤南校区的宣讲中,结合真实案例解析欺凌的治理路径,并延伸至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等与学生生活高度相关的内容,提示遇到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风险时的维权途径和自我防护要点,提升“日常生活中的法治素养”。 对策:以多部门协同为牵引,完善“教育+预防+处置”闭环。 从活动组织方式看,丰顺县的做法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力量协同,把司法所、法院、公安等专业部门与学校法治副校长机制结合起来,增强普法的持续性与专业性;二是内容聚焦,把校园欺凌、侵害防范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形成可复制的宣讲主题;三是方法转变,强调以案释法、情境化讲解和可操作的应对指引,推动学生从“知道”走向“会用”。下一步,可在既有基础上更健全线索发现与快速报告机制,畅通学生匿名求助渠道,完善校内矛盾调处与心理支持服务,并推动家校协同常态化,将普法从开学季延伸至日常课程与校园管理全过程。 前景:把法治教育嵌入基层治理,为平安校园建设夯实制度与文化基础。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完善,校园治理正从单一的纪律管理转向法治化、综合化治理。通过开学节点集中普法、关键风险精准提示、法律责任清晰阐释与救济路径具体指引,能够在学生群体中形成更稳定的规则意识与自护能力,也有助于学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预计随着法治副校长机制和多部门联动普法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治理将更加前置、更加精细,家校社协同的保护网络将进一步织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法治教育是伴随成长的基础能力。只有讲清法律、明确界限、畅通求助渠道,才能帮助学生在面对冲突时保持清醒,遭遇侵害时勇于求助。常态化法治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社会文明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