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先占为王”法院强制执行是保障权利的最后底线

1989年的时候,有一家集体企业拿到了陆川县古城镇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但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厂子停了,厂房垮了,荒草长得有膝盖那么高。到了2016年3月,国土部门要把这块地平整了准备出让。可楼脚村1队、4队的村民不干了,他们觉得地本来就是自己的,就抢先把速生桉种上去了。企业要他们把树给清理掉,可村民们却不管不顾。 为了这事儿,法院审理后发现,这家企业从70年代就开始在这块地上做农机制造和修理。1989年拿到了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明了他们是合法的使用权人。2016年政府平整土地也没改变权属,只是恢复了原状。所以法院就给判决了,要楼脚村1队、4队在十五天内把树给清理掉。但判决书下来后,两队村民还是没行动。企业没办法,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到了7月21日早上,陆川法院执行局就派人过去现场强执。副院长带队到了楼脚村,为了避免村民闹事,法院事先做了周密计划。还请来了古城镇司法所和派出所的人来监督。何副院长先把执行纪律讲清楚后,作业就开始了。大家挥刀干活,差不多花了六小时的时间才把所有速生桉都给连根拔起了。 这次事件给大家提了个醒:土地证就像是权利人最直接的“护身符”,有证才能高枕无忧。村民“先占为王”这种做法是没法律依据的,最后吃亏的只能是他们自己。法院强制执行是保障权利的最后底线,谁要是不配合就只能面对法律的利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