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工资的一部分,却能在失业初期帮你缓解房租、贷款和生活开支的压力?

在这个求职不易的时代,“安全感”往往取决于工作是否稳定。但如果公司突然裁员、调岗或者降薪,迫使你不得不离职,其实法律已经在暗中保护你。只要不是你自己主动辞职,就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这笔钱看起来只是工资的一部分,却能在失业初期帮你缓解房租、贷款和生活开支的压力。这次,我把“怎么算、怎么拿、怎么追”的攻略讲得清清楚楚。首先,要知道经济补偿金和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有关。在计算工作年限时,要注意即使你中间换了几次合同,只要间隔不超过一年,就算作同一单位的连续工作。公司改制或者换了老板后,你的工龄也不会变。还要记住,《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的合同要分开计算,这样才不会重复计算。其次是计算基数的问题。基数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应得工资总和除以12个月。奖金、津贴、交通补贴和年终奖都算进去,但要剔除加班费和非常规性补贴。如果你还没干满12个月,就按实际月份折算。此外还有一个“封顶”的规定: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超过部分不再计入基数,而且最多只赔12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七种:比如你被迫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固定期限合同期满终止等等。只要触发其中一条,公司就得乖乖掏钱。 不过也要注意有些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你自己提前30天书面辞职或者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或者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你(比如严重违纪、严重失职);或者合同期满后你不同意续签条件提高的合同。如果遇到单位不给钱的情况怎么办?可以通过书面催告、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与强制执行等四个步骤来维权。比如可以给单位发函要求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并通过EMS或者公司OA发送邮件保留回执和沟通记录。如果已经签了补偿协议却逾期未付,还可以主张违约金或者利息。 如果这些步骤都没用上了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携带身份证明、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 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50%到100%的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免费的,并且裁决生效后单位不履行还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也有四种取证闭环的证据需要注意:劳动关系证据如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解除/终止证据如解除通知书和离职交接单;工资与年限证据如工资流水和考勤记录;催告与沟通证据如EMS回单和邮件截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