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乡镇法庭八年多,陆金香以调解促定分止争守护群众“家事小案”

问题——基层纠纷多元交织,法治供给需更贴近群众 县域乡镇,婚姻家庭、土地林地、邻里侵权等纠纷常常交织着情绪对立、历史积怨与现实利益,既牵动群众切身权益,也影响乡村稳定;相比城市案件,基层纠纷更容易出现“事实难还原、证据难固定、关系难割舍”:当事人多处在熟人社会,矛盾一旦升级,可能从“一案”牵动“一片”,治理成本随之增加。如何在依法裁判的同时尽可能修复社会关系,成为基层人民法庭必须直面的课题。 原因——纠纷长期化的背后是信息不对称与情理对立 许多民事纠纷久拖不决,一上于当事人对法律规则了解不够,容易把诉讼当作“分输赢”;另一上,家庭抚养、土地林木等纠纷与情感和生计紧密相连,单一的法律结论往往难以消除对立情绪。有的争议还牵涉村社治理、历史边界、生产习惯等因素,需要更多实地核查与多方协同。藤县人民法院金鸡人民法庭庭长、三级法官陆金香在多年审判实践中形成共识:民事审判办的不只是“案子”,更是群众生活秩序的修复,要把“查清事实、做通工作、兑现结果”作为一条完整链条一体推进。 影响——调解贯穿全程,有助于实现案结事了与风险前移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矛盾焦点往往集中在子女抚养与探望安排。陆金香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双方在抚养权问题上对立明显。她没有急于推进庭审,而是先后走访村委、学校,核实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梳理双方既有抚养投入与现实照护条件。在此基础上组织调解,将法律规定与孩子成长利益结合,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形成可执行、可持续的抚养与探望安排。实践表明,调查核实和情绪疏导前置,能减少“判后对抗”和“执行反复”的风险,也能降低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在涉及资源权益的纠纷中,“事实查明”往往是打开局面的关键。一起持续11年的林地侵权争议,双方各执一词、积怨已深。陆金香承办后,分别向当事人了解管理种植情况,并向政府、村委核实情况,结合现场勘验发现争议地块位于双方生产区域之间的特殊位置。随后,她启动调解联动机制,邀请基层干部、村干部、司法所人员共同参与,推动双方从“争一口气”转向“解一个结”,最终以分段管理方式达成协议。这类做法说明了基层治理中“司法裁判与社会协同”的互补:既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也有助于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对策——把“枫桥经验”落到细处,用程序正义托举结果正义 陆金香的工作路径可概括为三点: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贯穿立案、审理、宣判与执行衔接全过程,尽量以更低成本化解矛盾;二是强化“显微镜式”事实审查,通过走访、勘验、核实等方式补齐证据链条,避免只停留在“就案办案”而导致结论难以服众;三是强调柔性司法,在依法裁判基础上充分释法明理,给予当事人充分表达空间,以公开、公平与耐心提升裁判的可接受度。 据介绍,陆金香先后历经书记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等岗位锻炼,曾在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工作。近年来她多次在年度考核中获评优秀并受到表彰。2025年,她审结民事案件252件,调撤率52%;其中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调撤率达76.5%。这些数据从侧面反映:在婚姻家庭等情绪更强的案件中,优先调解与精细化审理有助于提升纠纷实质化解效果。 前景——以更强基层法治能力服务乡村治理现代化 当前,县域社会治理正加快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人民法庭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也是法治宣传与规则引导的重要窗口。随着乡村产业发展和人口流动加快,土地经营、家庭结构、债权债务等新情况将持续出现,对法官的调查能力、释法能力和协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以陆金香等基层法官的实践为样本可以看到:推动更多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在法理情融合中实现长效稳定,将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方向。下一步,深入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完善司法与基层组织联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专业支持,有望让“案结事了人和”在更多乡镇更快落地。

在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基层法官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在矛盾化解中修复关系、重建秩序。陆金香等人用走访核查贴近民情,以耐心沟通化解隔阂,诠释了“小法庭也能有大作为”。实践表明,只有把法理、情理与事理统筹起来,才能让法治真正走进基层生活,为乡村振兴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法治支撑。